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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继承来的房产再次出售时如何缴税?

    2004年的商品房,2009年继承遗产,房本改成继承人的名字,房本上的价格是50万。现在继承人想要卖房,能够卖100万。需要交哪些税费?1、据说继承的房产再次出售要交20%的个人所得税。这个税费可以按照50万的20%来交吗?这个税费会因为继承的时间减免吗?比如说六年以后就不用再交继承税了?2、房本改名不到一年,但是原先购房已满5年,还需要交营业税吗?3、这个房子出售的时候要交契税嘛?是1%还是1.5%?4、如果购房者需要贷款,买卖合同上的房价能写原先房本上的价格吗?也就是阴阳合同还能做吗?3、这个房子买卖的时候 北京市

    房价 购房 个人所得税 营业税 举报

    提问者:雪域驿站

    发布于2015-07-0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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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zdz8904 丨Lv 1
    现在的政策是5年内缴差额的20%(当时的过户价和现在房管局的备案价差额),或全额8.6%,房本满5年家庭唯一住房就没有税了,不是唯一住房有个税3%.
    +11 2015-07-05 举报
  • 大连丽人 丨Lv 0
    这要看你是夫妻间继承还是其他的继承收费标准不一样的
    +11 2015-07-05 举报
  • loveplusamour 丨Lv 4
    严格来说税费是差额的20%,但是也可以做8.6%的税费(不过要找人)。
    +1 2015-07-05 举报
  • LIUZM 丨Lv 4
    税费是走的差额的20%,税很高,按照现在的房本日期来算,契税是按照你房本面积来说的啊,90平米以下的是1,90-140的是1.5,现在交税的价格在房管局有评估值的。并不是按照你的交易价来说的
    +1 2015-07-0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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