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交易过户
  • 卖房子合同已签订,不想卖了怎么办?

    情况描述:1、房子为夫妻共有;2、银行贷款购房,未还清贷款,处于银行抵押状态。3、由于丈夫不在场,并未经丈夫授权的情况下妻子与房屋中介、购买方三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收了购买方定金,同时将房产证托管于中介方;4、合同最后规定:由于丈夫xxx不在,妻子XXX承担全部责任。在合同签字处,妻子代丈夫签了字。我想咨询:1、这个合同是有效合同还是无效合同?2、怎样才能不卖房子,并把房产证拿回来?谢谢!!! 北京市

    抵押贷款 购房 定金 购房合同 举报

    提问者:极品龙网

    发布于2015-06-12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3个回答
  • leung_baba 丨Lv 4
    一般情况下,你需要承担双倍返还定金的责任,同时对于中介费应由你承担。建议你与购房者协商处理
    +1 2015-06-12 举报
  • wzlxg02113 丨Lv 4
    你好,房子是夫妻共有的,任何一方不能单独处理,即便你处理了也只是属于你的那一半被处理,另一半你丈夫不追认是过不了户的,但是你要承担违约责任。
    +1 2015-06-12 举报
  • 神马和浮云的故事 丨Lv 0
    可申请撤销合同。
    +1 2015-06-12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