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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0个回答
  • 小島妹兒 丨Lv 2
    那也没办法。。这是人品问题了
    +1 2015-05-24 举报
  • 乌龙茶不加糖 丨Lv 4
    你这贷款没还完, 房子抵押给银行, 加名字相当于房子的产权由一个人变成多个人.要加名字必须经银行同意
    +1 2015-05-24 举报
  • 奥黛丽大宅 丨Lv 4
    看房产证的名字是谁啊,房子的主人
    +1 2015-05-24 举报
  • 化新华新 丨Lv 0
    现在有明文规定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的!不需要公证的!
    +1 2015-05-24 举报
  • FLW500 丨Lv 5
    没拿结婚证,是属于婚前财产,领证后,还贷部分才是共有的,还有就是父母帮你买房的出资证明,例如首付款是从他们的银行账户上划款的
    +1 2015-05-24 举报
  • hyptfj 丨Lv 0
    可以你们自己协商,找个律师写份协议,双方同意就没问题了。不行的话去做公正
    +1 2015-05-24 举报
  • 点点心灯 丨Lv 1
    必要的话可以做委托公证。委托公证为xxx产权首付是由男方父母出资,公证处盖章就行了!若以后有什么纠纷的话就有依据了!
    +1 2015-05-24 举报
  • matthaus27 丨Lv 4
    我不明白您说这话是什么意思房这房子上市您父母的名字吗?
    +1 2015-05-24 举报
  • 土里刨师 丨Lv 4
    当然有区别了。婚前写你名字,这套房产就是你们的共同财产,如果以后有可能分割家产的话也是各自一半,而且如果这套房产一方要变卖的话,另一方不知道, 此房产是追不回的。而且如果你们任何一方再购买房产的话都属于第二套房。(关于第二套房的规定可搜一下)如果不写你的名字:婚姻法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还有,新婚姻法规定: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1 2015-05-24 举报
  • 相思好比小蚯蚓 丨Lv 0
    你要保护什么权益,你打算离婚吗
    +1 2015-05-2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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