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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应该按第二套房补缴契税吗?

    我去年12月底购买了第一套住房并签订购房合同并于今年3月底交房,当时已经按首套房优惠向开发商缴纳契税(开发商给大家集体办理产权证和土地证)。今年5月又购买了一套二手房。现在为12月,原第一套房开发商在办理产权证和土地证时,查到我又购买了一套二手房,所以说要求取消第一套房的契税优惠,让我补缴契税8600元。我觉得很合理,是否为首套房,应该按购房合同的时间为主,怎么能应该按产权证为主呢,再说是开发商拖延了办证时间,这中间变动的损失让我们住户来承担,是不是有些不合理呢?请高手指点!不胜感激 北京市

    土地证 购房 购房合同 首套房 举报

    提问者:四川方言全集

    发布于2015-05-1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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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自毁人生 丨Lv 0
    合理!开发商延误是你个人找他协调,应该按产权证为主!0
    +10 2015-05-1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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