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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8.04.08
买房时交付的定金在一些特定情况下是可以退还的,比如卖方未履行合同责任或出现不可抗力因素。根据《合同法》第五百八十七条,定金在合同未能实现目的时,由非违约方有权收回或要求双倍返还。
购房是一项重要的投资行为,涉及到大量的资金和法律合同。在购房过程中,买方往往需要在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之前支付一定数额的定金,以作为确认购房意向的证明。然而,如果购房交了定金但未签订合同,定金能否退还取决于具体的情况。
买房对于许多人来说是一件重要的事情,而交定金则是购房过程中的一项重要环节。许多人对于买房交的定金能否退还存在疑惑,在此我们将从法律角度为大家解答这一问题,并探讨买房交定金的最佳时间。
买房对于许多人来说是一项重大的决策,其中涉及到的资金问题更是引发购房者的关注。在购房过程中,买房交的定金是一项重要的支付方式,但是很多人对于定金的退还情况以及最迟交付首付款的时间存在疑问。
在二手房交易中,定金作为交易保障的一环,其退还规则受到《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的约束。定金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一旦付出,若买方违约则无权退回,卖方违约则须双倍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