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是针对贫困的家庭而设置的。现在大部分人都是购买商品房的。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需要注意的事项也是比较多的。烟台的经济适用房也是分为一类经济适用房和二类经济适用房的。二者也有着本质的一些区别。下面针对烟台经济适用房的问题,我们来做具体的分析。
烟台经济适用房怎么样分类
经济适用房,简称经适房,是针对中低收入家庭配售的社会保障住房。经济适用房(经适房)可分为一类经济适用房(经适房)和二类经济适用房(经适房)。
一类经济适用房(经适房)具有严格的申购条件,依据《申购经济适用房(经适房)的规定》,申购人需符合条件才能申购,此外也有部分拆迁户依据拆迁的优惠政策,取得一类经济适用房(经适房)名额。此类经济适用房(经适房)未满五年不得上市交易,已满五年的补交土地出让金变为商品房后,可以上市交易。
二类经济适用房(经适房)主要是指房改房、集资建房和因为拆迁安置的经济适用房(经适房)等,房产证上多盖有长条章,注明“按经济适用房(经适房)管理”字样,此类房屋不受五年不得转让的限制。
烟台一类经济适用房与二类经济适用房有什么区别
烟台经济适用房也是分为一类与二类经济适用房的,一类经济适用房和二类经济适用房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经济适用房是两限房房本。必须满五年以后才可以交易,交易需补交10%的综合地下款。交易一次以后房本性质变更为商品房。
2、经济适用房指的是回迁房、单位集资建房等。房本未满五年也可以交易,交易是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合同价的3% 交易一次以后,房本性质变更为商品房。
由此可见,烟台的一类经济适用房和二类经济适用房,是有着本质的区别的。大家一定要了解一类和二类经济适用房的具体区别,才能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更加明确。很多网友对于经济适用房是否可以买卖的问题也是比较关注。这也是分类型的,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情况不同采取的买卖方式也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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