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城市都有很多的经济适用房,那么有些拥有经济适用房的家庭在不需要它的时候会选择出售,大家有必要了解一下购买二手经济适用房的情况,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一下厦门二手经济适用房买卖自由吗,厦门二手经济适用房买卖需要什么材料。
厦门二手经济适用房买卖自由吗?
1、厦门的二手经济适用房规定未满5年不得正式上市交易。政策规定满5年后,补交土地出让金把经适房转为商品房后就可以合法销售;目前还未满5年情况下,签署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住满5年”是以购房家庭取得的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为准的。可由业主提供的来确定二手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的居住时间。
2、出售住满5年的二手经济适用房可依照市场价格出售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也只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按市场价出售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
3、未住满5年的二手经济适用房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以原购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方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
厦门二手经济适用房买卖需要什么材料?
1、厦门的二手经济适用房买卖需要房屋权属证(原件)房屋买卖合同(原件)契税完税凭证;原房屋权属证所附房屋登记表、房产(分户)平面图二份(房屋权属人栏空白)补交综合地价款证明;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房屋,补交土地出让金证明。
2、外国人、港澳台同胞、境外法人和其他组织购买房屋的,提交市涉外项目国家安全审查批准文件;已经批复的房屋再出售的,不再提交。
3、已购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不足五年出售的,还需提交买房人的经济适用房购房资格审核表;超标部分补交综合地价款证明(买房人购买的经济适用房面积超标的)。
以上的内容就是关于厦门二手经济适用房买卖自由吗,厦门二手经济适用房买卖需要什么材料,大家在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时候,一定要看一下自己是否准备好相关的证件材料了,不然的话很可能会需要跑好几次才能办理好相关的手续,这样是非常浪费时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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