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如何申请保障性住房,2015年又有什么新的政策呢?小编今天就来跟您聊聊厦门申请保障性住房的相关话题。根据新消息,从2015开始,厦门市就将按修订后的保障性住房政策开展相关申请、审核、选房、分配工作。
申请条件:
1.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必须具有厦门市城镇户口,且至少有一个家庭成员在厦落户满3年,通过购买商品房入户的则不能再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
2.申请人家庭必须是中低收入家庭。申请承租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的家庭资产控制标准为中低收入家庭收入上限的4倍以下;申请购买社会保障性商品房的家庭资产控制标准为中低收入家庭收入上限的6倍以下。
3.申请人家庭必须是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今年的申请条件为人均建筑面积12平方米以下。
申请流程:
1.申请人向社区居委会领取或从市建设与管理局网下载《厦门市限价商品住房(杏北锦园居住区)申请表》,并按要求填写。
2.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表、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婚姻证明,现已承租保障性租赁房的家庭还应提供退出保障性租赁房证明,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申请表还需经实际居住地居委会核实、盖章。
3.相关部门对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婚姻状况、户籍等情况是否符合限价商品住房申请条件进行审核。
4.市住宅办通过公开摇号方式确定申请人顺序号。
5.市住宅办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
6.资格公示,公示时间为10天。公示无异议的,由市建设与管理局确认申请人限价商品住房购房资格。
7.市住宅办向经确认的,具备限价商品住房购房资格的申请人发放购房通知书,并组织按申请人顺序号依次选房。
8.市住宅办组织选定住房的申请人办理签订购房合同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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