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武汉,我们很多人可能是对于土地增值税都有一定的印象的,因为我们现在很多人都是在签约完合同以后,开发商都会指导我们去缴纳土地增值税的。那么小编就来介绍一下武汉土地增值税如何征收?武汉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有哪些?
一、武汉土地增值税如何征收?
1、核定征收,按照转让二手房交易价格全额的1%征收率征收,这种模式类似于目前的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如成交价为50万元,土地增值税应为500000×1%=5000元。
2、减除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按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征收。其中又分两种情况,一是能够提供购房票据,二是不能够提供票据,但能够提供房地产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
3、能够提供购房票据的,可减除以下项目金额:
(1)取得房地产时有效票据所载的金额;
(2)按票据所载金额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的金额;
(3)按国家规定统一交纳的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税金;
(4)取得房地产时所缴纳的契税。不能够提供购房票据,但能够提供武汉房地产评估机构按照重置成本评估法,评定的房屋及建筑物价格评估报告的,扣除项目金额按以下标准确认:
4、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时所支付的金额证明;中介机构评定的房屋及建筑物价格(不包括土地评估价值),需经武汉地方主管税务机关对评定的房屋及建筑物价格进行确认;按国家规定统一交纳的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和价格评估费用。
二、武汉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有哪些?
1、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向武汉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税务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房地产所在地”,是指房地产的坐落地。纳税人转让的房地产坐落在两个或以上地区的,应按房地产所在地分别申报纳税。
2、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在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后的7日内,到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向武汉税务机关提交房屋及建筑物产权、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转让、房产买卖合同,房地产评估报告及其他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资料。
以上是小编介绍的武汉土地增值税如何征收,以及武汉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有哪些的相关内容,相信大家看到这里对今天的问题也有些许明白了。武汉的朋友们,大家不必太过担心,在办理过程中,只要我们按当地的管理政策足额缴纳就可以了,本经验仅供参考。
645人在阅读
1310人在阅读
357人在阅读
137人在阅读
89人在阅读
81条评论9.2分大兴-黄村卫星城
351人在阅读
132条评论9.3分大兴-西红门
611人在阅读
219条评论8.5分昌平-高教园
155人在阅读
31条评论9.5分丰台-南苑
271人在阅读
185条评论9.5分东城-东二环
1483人在阅读
525条评论8.8分丰台-园博园
148人在阅读
68条评论9.0分门头沟-新城
178人在阅读
23条评论9.1分房山-良乡大学城
220人在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