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3日,福州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出台惠民政策,主要内容为:购房职工家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到双职工80万元、单职工50万元,该政策将于7月20日开始执。
此前,根据规定,如果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资金处于紧张状态,公积金贷款额度为单职工40万,双职工60万。新政将不缺分资金状态,即便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资金处于紧张状态,对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名下无房的职工家庭,不受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因素的限制,此类无房职工 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均为由现行双职工80万元、单职工50万元。
除了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之外,公积金管委会还将原先支付房租每月可提取600元的标准,提高到五城区缴存住房公积金并租住商品房的职工每月可提取1000元,在长乐区和六县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并租住商品房的职工每月可提取800元用于支付房租。按照提高后的标准来测算,夫妻双方如在福州都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以解决在福州市鼓楼区租住一套70-80平方米的住房2/3左右的租金,将进一步减轻职工的租房负担。
小贴士:
在福州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一)职工应在购房所在地,向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管理部申请办理贷款业务。
(二)职工申请纯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以申请之月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来认定家庭月收入。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
1、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公式: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贷款申请之日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2+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贷款申请之日至退休之日预计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流动性调节系数α(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α=1,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α=0.8)。
2、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含组合配套的商业贷款部分)的,除按计算公式计算贷款额度外,还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几个条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公积金贷款额度;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抵(质)押物价值的80%/70%/50%;职工家庭月负债≤职工家庭月收入的60%。
3、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额度:
(1)当流动性宽松、正常时,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统一按双职工80万元、单职工50万元执行;
(2)为支持中低收入家庭的购房需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论资金流动性情况统一确定为20万元。
(四)申请条件
1、贷款用途必需是用于购买福州地区具有自主产权或共有权的自住住房(不含别墅)。具体包括:商品住房、钢混结构的“二手”住房;
2、申请贷款时,借款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状态且已连续按月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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