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新房入住规定,有哪些?需要交哪些费用?小编总结了一些大家比较关注的问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服务行业传统的检表周期是每月一次,3月28日,记者了解到,为了减少频繁入户对用户的打扰,沈阳燃气集团于今年开始实行了按区域分级管理的新模式,首先对全市160万户中的10%实行一年查一次燃气表,对20%的用户实行半年查一次燃气表,在此基础上,不断扩大抻长查表周期的比例。
开栓 户主说了算
最近,很多乔迁新居的市民在办理入住手续时欣喜地发现,燃气公司在公用服务行业率先取消了新房入住必须收预收款的规定,是否预交,预交多少,完全由用户说了算。只要房屋开发单位交齐所有的费用、办好相关的手续,就马上为居民开栓;如果居民错过了统一的开栓时间,可按自己的意愿,随时拨打燃气热线电话96177,进行单户预约开栓。
安装费下调
2011年,沈阳燃气配套工程的安装价格同比将下降3至5个百分点,并且推出了预约式服务,这种服务就是“你有要求,我来办理;你有问题,我去解决”,一个电话就可以搞定。对入户安检、管线改装、更换胶管、安全宣传咨询等服务项目用户可以电话预约,什么时间需要提供什么样的服务,由用户自己决定,燃气员工按预约时间上门提供优质服务。
沈阳规定新房未办理入住业主不用交采暖费
新房下来了,但没办理入住手续,业主用交采暖费吗?
昨日,市民赵女士给本报打来电话咨询有关新房缴纳采暖费的问题。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宣传部长李阔说,按照2011年11月1日施行的《沈阳市民用建筑供热管理条例》第35条规定:新建住宅建筑供热设施保修期内,未办理入住手续的房屋,由建设单位承担采暖费;已办理入住手续的房屋,由房屋买受人承担采暖费。
业主未办理入住手续的房屋,尚未售出的房屋,已售出但尚未取得房屋准许使用证的房屋,只要供热单位与建设单位没有其他约定并已实施供热,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承担采暖费。对在两年供热保修期内,已办理入住手续的房屋,包括业主暂不居住的,由房屋买受人承担采暖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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