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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房价调控目标听取社会意见”被架空

房天下综合整理2011/04/01 15:03

*本页涉及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建筑面积

(来源:大众日报)为切实将住房价格控制在合理水平,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在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确定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时,要在本地区内听取社会的意见,使各地调控目标的制定科学合理,并取得社会的认同和支持。已经公布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城市,也要以适当的方式听取社会的意见,并根据听取意见的情况,酌情调整已发布的调控目标。(3月30日《新京报》)

公布房价调控目标“大限”将至,因为是硬性要求,在“大限”之前,那些“犹抱琵琶”的城市想必会赶在最后一刻,拿出自己的房价调控目标。从目前的情况看,各地的房价调控目标,不会给人太多惊喜。与GDP增速挂钩、幅度多在10%以上、只说涨不说跌,是各地房价调控目标的共同特征。所以,在前几日,便有社会舆论质疑“限价标准”几成“涨价标准”。现在看来,“大限”将至,这种担忧和质疑并非杞人忧天。

住建部显然已经从各地的房价调控目标数据,以及社会舆论的回应中,看出一些苗头和端倪。所以,住建部近日发布通知,要求各地制定房价调控目标时,听取社会意见,并根据这些意见,酌情调整调控目标。严格说来,住建部发布的这个通知,有着美好、明媚的初衷。问题的关键是,其一,“大限”将至,那些尚未拿出房价调控目标的城市,已经没有时间听取社会意见;那些已经拿出房价调控目标的城市,也没有时间根据社会意见进行调整。其二,即便住建部等部门给出后延的时间,各地如何听取社会意见、如何保证社会意见的准确传递以及有效介入,目前而言,也存在着不少问题。

在一些法律法规、公共政策制定的过程中,相关方面以征集意见稿等方式听取社会意见,并不是没有先例。而具体到房价调控目标这个问题来说,问题可能会有所不同。以现在各地房价高企的现状,以及民众对房价现状的态度而言,如果全方位地采取样本[消息价格 户型 点评]、直接坦荡地听取民意,各地房价调控目标,没有理由与GDP增速挂钩,涨价幅度也不可能接近10%,“只说涨不说跌”的局面更是不可能形成。问题的关键是,以目前的情况看,在“居民住房支付能力”根本没有官方统计数字的情况下,在不少地方政府没有勇气“断腕”土地财政的当前,让各地调控目标的制定听取民意、根据民意进行调整,一不小心便会被架空。

原因很简单,一方面,为免于问责,各地迫于压力出台的房价调控标准,不可能过于清楚和严谨。同样,迫于压力听取社会意见得来的标准和数据,很可能也只是断章取义,或者仅仅是走走过场。另一方面,因为没有足够公开、透明、科学、严谨、公信的听取社会意见的成熟机制和方式,在听取民意的方式上,各地均有足够的操控民意的空间与机会。所以说,住建部目前给出的这纸通知,尽管理论上非常合情合理,但具体到实际操作上,依然难逃形式主义的窠臼。

就目前而言,住建部与其将制定房价调控目标的权力,以再次让渡的方式踢回给各地,不如用确定上限(比如新建住房价格涨幅不能超过6%)、制定规则(亲自设计各地听取社会意见的规则与程序)、引入监督(亲自监督,并全程引入公共监督)等方式,使各地房价调控目标的制定,限度地契合民意,可能地趋于合理。具体到“大限”的问题,完全可以放宽一个月两个月,因为,对普通公众而言,他们需要的,是一个符合自己预期又趋于合理的房价调控标准,哪怕时间晚一些——而且,有了此次成熟的经验,今后类似“标准”的制定,也就有了可供参照的依据。


把脉房价控制目标 专家称效果不及“限购令”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到今日(4月1日),各地公布房价控制目标的大限已过。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出台房价控制目标的城市只有70多个。其中,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四个一线城市已出齐,不少二线城市和省会城市也已出台。

该政策自出台之日起,其效果便引来争议。不少业内人士指出,今年房价涨幅不仅取决于上述政策,相比之下,更为严厉的"限购令"才是决定因素。

早在1月26日出台的"新国八条"规定,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在一定时期内,要从严制定和执行住房限购措施。

在4月1日的央视《对手》节目中,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市场研究室主任曹建海也表示,"限购令"将使投资投机需求归零,并通过影响成交量进而影响房价。

"限购令"被认为最严厉

"只要政策执行得力,那么房价一定会降。"针对"限购令"的政策效果,曹建海直截了当地说。

在"新国八条"提出的各项政策措施中,"限购令"被认为最为严厉。在各地不同版本的"限购令"中,尤以北京最为严厉。

2月15日出台的"京十五条"规定,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在本市没拥有住房且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本市有效暂住证和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

与其他城市相比,北京将限购的户籍门槛设定为"连续5年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这被认为将抑制大部分投资投机需求。更有分析人士指出,北京市场的投资需求将归零。

曹建海表示,当前楼市是一个"套利和投机主导的市场",完全违背了价值规律。价格越涨,买得越多;价格越跌,买得越少。2003年北京市商品房均价是4706元/平方米,2010年已是2万多元。"限购令"的目的就是回归住房的消费功能,限制投资功能。只要政策得力,今年房价就一定会下降。

对此,央视著名评论员王志安却认为,限购可以导致暂时买不了,但很难改变人们对购买商品房的预期,而预期决定着商品房将来的走势。

中小城市房价被推高?

按照要求,出台"限购令"的城市为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保守估计,出台"限购令"的城市将至少有36个,远少于出台房价控制目标的城市数量。

因此,"限购令"对投资资金的挤出,被认为可能波及二三线乃至四五线城市。另一个现实则是,在北京推行"限购令"后,周边不少城市的楼市迅速火爆起来。

对此,《华夏时报》总编辑水皮表示,由于缺乏有效的投资渠道,"限购令"出台后,资金首先流向城市周边的价格洼地,最终很有可能流向更偏远的三四线城市。因此,"限购令"无法解决炒房问题。

水皮建议,应立法禁止炒房,如"拥有三套房以上的不准投资"等手段,可以有效限制炒作资金。

然而,伟业我爱我家集团副总裁胡景辉认为,从近期房价涨幅来看,从大城市到省会城市,到三四线城市,房价涨幅在逐层减低,说明流动性溢价得到了收缩。

胡景辉表示,一线城市和热点城市特有的城市资源,将继续吸引资金的留驻,因此,不用担心楼市资金会流向三四线城市,把县城房价也炒高。

他认为,在多轮调控后,商业地产已经表现出资金"蓄水池"作用。同时,随着人民币的不断,民间资本越来越多地转战海外市场,成为楼市资金的新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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