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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二次调控 国内重要城市房产新政细则一览

房天下综合整理2010/10/10 09:56

*本页涉及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建筑面积

继9月29日晚间多部委联合出台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措施后,深圳、上海均在国庆假期间出台了进一步调控细则。以下是9.29二次调控“新国五条”出台以来相关城市调控政策一览。

>>>武汉细则

武汉取消二套房契税优惠

卖房后一年内买房者不再享个税减免 办证过户需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昨日,武汉市购买新房和二手房契税、个税政策开始调整,购房能否享受契税优惠,取决于所购房屋是否属于家庭住房,二套房契税上调至3%。武汉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提醒市民,今后不管是新房还是二手房办证过户,都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和结婚证。

9月29日晚,财政部、国税总局和住建部联合发布通知,定于10月1日起取消二套房契税优惠,及出售家庭住房一年内又新购房的个税减免。由于昨日才正式上班,该政策昨起在武汉市各大交易窗口开始实施。

武汉市交易中心介绍,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的,按1%征收契税;家庭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上普通住房的,按1.5%征收契税;如所购房屋不符合以上条件或为二套房的,契税一律按3%征收。另外,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者,不再享受个税减免优惠。非普通住宅仍按武汉市现行标准进行征收。

据介绍,本次调整范围涵盖了新房和二手房,以购房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新房买卖合同在9月30日前签订、10月份办理房产证的,仍按旧标准征收。

武汉市交易中心相关人士提醒,由于此次契税调整重点区分了是否家庭首次购房,所以前来办证的市民在提交资料后,房产窗口都要查询其家庭住房情况,可能会导致收件较慢。自己承认所购房屋不是家庭住房的,要将承诺写在申请表上。她重点提醒,以前市民办理二手房过户需要提交结婚证和户口本,今后新房也需要提交这些资料,免得多跑一趟。

记者昨在交易中心大厅看到,前来办证的市民挤满了大厅,不少人来咨询契税调整的事宜,希望在契税调整前搭上末班车。

一些中介机构分析,新契税政策增加了购房成本,但对价格的影响不会立竿见影,毕竟对于房价一年每平方米几百元的涨幅来说,增加的契税并不高。但连环出台的调控政策,必定对购房者的心理产生重大影响,为市场降温。


*上海发布时间:10月7日

相关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

细则:在一定时期内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暂定本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只能在本市新购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住房)。

按照国家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的工作要求,上海市将积极做好房产税改革试点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

严格执行差别化信贷政策,各商业银行对居民家庭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认真执行央行、银监会的规定;对于上海市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房及以上住房的,停止发放住房贷款和公积金贷款。

非本市居民购房申请贷款,需提供前两年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1年以上的证明;不能提供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住房贷款。

提高商品住房预售门槛。对2010年7月1日后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商品住房项目,要求完成至主体结构封顶并通过验收,方可申请商品住房预售许可。


*深圳 发布时间:9月30日

相关文件:《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补充通知》

细则:在本市暂时实行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政策。对于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限购2套住房。

对于能够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

暂停在本市拥有2套以上(含2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以上(含1套)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在本市购房。

对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厦门发布时间:10月1日

相关文件:《关于贯彻住建部等五部委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促进我市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

细则:采取临时性限购措施。即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同一购房家庭只能在本市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

从10月1日起,同一购房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只能在厦门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昨日,市国土房产局正式对外发布《关于贯彻住建部等五部委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促进我市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厦门市操作细则。

市国土房产局有关负责人说,实际上,操作细则在9月30日已制定完成并生效,但直至昨日才向社会发布。操作细则主要涉及商品住房、申请材料、交易时间的认定。

限购范围:包括一手房和二手房

记者看到,根据操作细则,自2010年10月1日起,厦门实行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政策,同一购房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限购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有关负责人说,只要在本市办理过房产交易的,不管是一手房还是二手房,都可以在厦门市房产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

在交易时间认定方面,新建商品住宅以网签合同备案时间为准,二手住宅买卖以业务收件时间为准。

购房材料:提交户口本和结婚证

操作细则明确要求,限购时间内,购房人在签订新建商品住宅买卖合同前,必须如实填写《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经纪机构应通过查验购房人的户口本、结婚证等证件原件,对《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进行核实。《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原件、购房人户口本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的附加申请材料。

办理二手住宅买卖过户手续时,购房人也必须如实填写《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并提供购房人户口本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作为二手住宅买卖过户的附加申请材料。

在此之前,按照我市有关规定,只有卖房才需要提供这些证件材料,买房是不需要的。

记者看到,《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上明确注明,购房人为成年人的,需申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信息;购房人为未成年人的,需申报本人及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信息。

骗购后果:将被通报和曝光

记者注意到,本次出台的操作细则特别强调,房地产开发企业发现购房人提供虚假信息骗购住房的,应当与其解除买卖合同。经纪机构发现购房人提供虚假信息骗购住房的,应当通知并协助售房人与其解除买卖合同。

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与购房人串通,骗购住房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予以曝光。

房屋登记部门在办理合同备案或二手房屋买卖登记时发现购房人提供虚假信息骗购住房的,不予办理相关登记,并将其行为通报给相关贷款机构。


*浙江 发布时间:9月30日

相关文件:《浙江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

细则:开发商收存商品房预售款将全部纳入资金监管账户,未签订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的项目,不能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资金使用实行封闭式管理,银行将根据项目节点完工证明,分批次向开发商支付资金。

银行自定三套房贷

基于中央新政,浙江此次要求,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应大幅度提高,具体由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管理原则确定。

同时,浙江提出,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城市,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对境外的机构和个人购房,严格按有关政策执行。

此外,令业内侧目就是,浙江还“提前”要求各地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部门后续可能出台的政策,包括“合理引导个人住房消费、调节个人房产等有关税收政策”和“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

鼓励试点现房销售

“浙18条”还提出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购地和融资的监管,并严禁非房地产主业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参与商业性土地开发和房地产经营业务。

同时,“浙18条”规定,严格依法查处土地闲置及炒地行为,对存在捂盘惜售、土地闲置、炒地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限制新购置土地,商业银行不得发放新开发项目贷款;对已发放的开发贷款要采取保全措施,并暂停审核其上市、再融资和重大资产重组。

“浙18条”提出,浙江各地要加强商品住房预销售管理,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开展商品住房现售试点工作。

增加住房有效供应

据悉,业内较为认可的是,浙江在增加住房有效供给方面,比已出台细则的其他地区显得目标更为明确。

细则要求省内各地在7月底前编制和公布《2010-2012年住房建设规划》,并报上一级政府备案;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要增加居住用地供应总量;要及时协调落实住房用地计划,确定年度计划中拟供应地块,并且必须将70%供地结构要求以及保障性住房用地分解落实到具体地块;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快对普通商品住房的规划、开工建设和预销售审批进度,加大土地批后管理和施工现场监管力度,促进商品住房加快开工建设,尽快形成市场有效供应。


宁波 发布时间:10月9日

宁波楼市新政:一户家庭只能新购1套住房

宁波市政府今天(9日)发布《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文件精神的通知》,从即日起,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在本市只能新购1套住房;能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只能新购1套住房。

该通知还规定,无法提供在宁波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暂停在本市购房。

此外,宁波市还将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加大督查力度。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房贷款。对贷款购买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调整到30%及以上;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严格执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的规定。

宁波市还调整了各类房产税收政策。对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预征率调整为普通住房2%、其他房产3%;购买非家庭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下的,契税税率由以前总房价的1.5%调整为3%;原先只有一套住房、卖掉后一年之内重新买一套的,不再享受总房价1%的个税退返。


常州发布时间:10月8日

常州契税征收新标准 购二套房至少多缴1万元

10月8日,记者从常州地税局获知,常州市契税缴纳方式已发生变化,明确区分家庭首套住房和二套及二套以上住房不同的缴纳方式。

缴纳方式

落地新政是各地楼市走势的风向标。随着中央楼市调控政策逐步实行,一些地方也陆续出台了楼市调控的相关细则,将楼市调控进行到底。常州尚无新政细则出台,但地税部门已经取消了二套及二套以上住房的契税优惠政策,这也给常州新政细则出台亮了一个信号灯。地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常州契税缴纳方式为:家庭首套住房90平米以下征收1%契税;家庭首套住房90—144平米之间征收1.5%契税;其它一律征收3%的契税。也就是说,如果不是家庭首套住房,一律征收3%契税。此次契税征收税率的调整突出了首套房和二套及二套以上住房的区别。

契税调整原因

这次契税税率的调整可以说是中央二次调控“新五条”在常州的直接反应。根据三部门发布的《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政策方面,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取消优惠需多交1万元

这次契税税率的调整对常州购房者又有哪些影响呢?据了解,一套90平米的房子,按6000元/㎡来计算,如果按之前的缴纳方式,您只缴纳5400元的契税。但如果现在您购买的不是家庭住房,您需要交纳16200元的契税。比之前多缴纳10800元。多掏1万多元,无疑加重了普通购房者的负担。


南京江宁:10月8日

江宁二手房契税标准再遭调整 首套房90平米以下预征1%

刚刚实行一天的江宁契税标准,今日再次进行了调整。记者从江宁房产局了解到:即日起至南京楼市新政细则出台前,购买首套且面积在90平米以下二手房,按照总价1%征收;购买首套房且面积在90-144平米二手房,按照1.5%征收;购买首套房且面积在144平米以上二手房,按照3%标准征收。在此期间,所有不能提供首套房证明等其他情况,购买二手房均按3%标准征收。

对于网友普遍关心的是否会根据目前实行的补贴政策,实行契税退税,窗口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尚不确定,一切均需要等南京楼市新政细则出台后,以细则为标准实行。

据了解,昨日江宁区临时调整契税标准:从10月1号起二手房交易契税征收标准分为四种情况:首套房且面积在144平米以上,按照4%标准预征;首套房且面积在90-144平米,按照2%预征;首套房且面积在90平米以下,按照1%预征;所有其他情况,均按照4%预征。“昨天的调整就很突然,杀了个措手不及!不过没想到短短一天又进行了调整,真是闻所未闻。”业内人士无奈的表示。

不过业内人士也有猜测,即将出台的南京市调控细则中契税标准或就是今日江宁区公布的新标准。“不然江宁区为何短短一天就再次大动干戈呢。”业内人士分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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