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农村宅基地可实现抵押贷款
天津北方网2017/07/04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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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本市本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在蓟州区颁发。今后,农民凭借这种产权证也可以向银行贷款,这标志着本市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
“有了这本不动产权证,我们就像城里人一样能够向银行贷款,再也不用担心资金不足,无法发展致富产业了。”6月29日,蓟州区下窝头镇程子口村村民杨泽福拿到不动产权证后激动地说。老杨拿到的证书是蓟州区本,也是天津市本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这标志着本市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
据了解,2015年3月,蓟州区被国土部确定为15个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之一。
为做好改革试点工作,两年来,蓟州区进村入户进行宣传发动,全面完成调查摸底工作,充分了解农民意愿,在一户一宅保障户有所居、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和有偿使用等方面进行了实践探索。目前,确权发证工作全面提速,在历史上已经完成11万宗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的基础上,本着房地统一登记的原则,积极开展宅基地及地上房屋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预计12月底前,对无争议的宅基地及地上房屋进行全面确权登记发证,做到应发尽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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