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价or限涨? 网友大呼房价控制目标"不公平"
房天下2011/04/06 00:00
*本页涉及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建筑面积
早在苏州限购令出台后不久,房天下就曾经对购房者未来的预期做了一个市场调研,记者在园区某售楼处采访一位购房者时,她向记者表示:“原本是计划等等在买的,看政策调控的效果如何,但是现在我个人看来苏州下半年,特别是园区的房价还会涨,所以我选择现在出手。”
无独有偶,3月31日,苏州房价控制目标终于出台,那么在一系列楼市组合调控政策的影响下,购房者对未来楼市的市场预期究竟如何?房价控制目标能否达到购房者的心理预期?房天下联合城市商报进行了在线调查。无一例外的是,近70%的网友和购房者对未来楼市的预期,尤其是房价的走势表示悲观。
不在同一“起跑线”网友大呼房价控制目标“不公平”
3月31日,苏州市区2011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出台,控制目标指出:苏州2011年新建住房成交平均价格同比增幅低于今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和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这个目标与此前媒体和业内人士的预估完全吻合。
按照阎立市长2011年1月16日在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了“本年度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2%左右”的目标,那么房价增幅大约也会控制在10%左右。
房天下随即进行的在线网络调查显示,42.3%的网友对苏州的房价控制目标“并不买账”,多数网友的民调显示,63.4%的网友表示苏州的房价控制目标不能遏制苏州房价的上涨,18.4%的网友对未来房价持观望态度,仅18.2%的网友认为“限价令”会真正起到“限价”的作用。
有网友表示:以当地居民平均工资为准,房价定在平均工资的2~2.5倍左右,再在这个基础上讲涨幅控制在多少左右才切合实际。网友“清远文武:近半省会城市“限涨令”瞄准10%,如此看来老百姓就是工资上涨50%,还是买不起房子啊!
网友“燕窝悦悦”:如果一个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3万元,当年度增幅为10%,则一个购房者可支配收入将增加3000元。但按照这一比例,一套总价100万元的住房总价可上涨10万元,两者相去甚远,这很不公平。
有分析认为,房价涨幅与当地年度GDP增长或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目标挂钩,既是科学的也是可行的。但也有人指出,对于“望房兴叹”的民众来说,居民住房支付能力才是最现实的参考标准,如果居民无法承担目前的房价,那么即便房价增幅控制在G D P增幅以内,人们还是买不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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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价”?“限涨”? 房价控制目标或许又是“虚放一枪”
一年来,从“限贷”、“限购”再到“限价”,一连串施放的“限字令”构成了楼市调控政策的新风景。然而,绝大多数公布房价“调控目标”的城市,没有发现一个“降”字,反而普遍“描述”了允许房价上涨的区间,涨幅大都在10%左右。“限价令”刚一出世即被舆论指为“涨价令”。
您是否对苏州此次公布房价控制目标调控楼市有信心?调查显示,56.6%的网友表示对此没有信心,22%的网友对此表示很担忧,仅10.9%的网友对房价控制目标表示有信心。
52.7%的网友表示,房价控制目标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调控效果会打折;31.4%的网友认为楼市问题复杂,不会发挥太大作用,而7.7%的民调显示,楼市调控历来政策叠加,房价控制目标等系列政策对市场的影响将渐现。
住建部3月30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在确定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时,要在本地区内听取社会的意见,使各地调控目标的制定科学合理,并取得社会的认同和支持。
那么,房价调控目标该如何确定呢?有媒体评论认为,房价调控目标不应挂钩GDP而应挂钩国民收入。因为GDP是反映“国富”的指标,而房价支付主体不是国家,而是民众,因此必须用反映“民富”指标的收入来作为房价调控的目标。
也有分析认为,衡量居民住房支付能力,“房价收入比”就是一个重要的指标,而且它也是国际通行的判断房价泡沫水平的工具。目前我国一线城市房价收入比明显偏高,各地如将“降低房价收入比”作为房价目标,显然更合理。或者,也可将房价与CPI挂钩,将房价控制在“不超过CPI涨幅”较为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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