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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网签房实施“凡退必摇”原价销售

姑苏晚报2017/08/23 10:29

*本页涉及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建筑面积

“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日前,张家港市21套网签房在市公证处公证员公证和公众的监督下,实施“原价销售”。至此,“凡退必摇”销售模式,彻底断了炒房者不劳而获的“财路”。

为稳控房地产市场,打击炒房行为,去年,该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的通知》,对网签备案后的房源退房作出抽签摇号再售决定。这类房子买卖合同解除后,由房产管理中心向社会公告、登记购房者,公示一周后,实行一次性公开摇号确定购买人,每套房的房源报名名单随机抽签确定1名中签人,并规定售价不得超过原合同价。

本次21套退房房源,在公示一周后,有6套房源被报名认购,其余15套房源因无直接报名购买,由开发商自行出售。该市房产管理中心主任邹利明表示:“采取公证摇号的模式,来处理退房再售,不仅能有效保证退房程序公平公正,有利于抑制炒房投机行为;而且还规范了商品住房退房认购市场秩序,让刚性需求的购房者有个直接报名参与购买原价房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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