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市场调控“组合拳”效应初显
房天下综合整理2011/03/02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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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经济日报)房屋的功能是居住。在楼市调控打出一连串有效的“组合拳”后,既能挤出房地产市场的投资投机资本,也能给投资投机推涨的房地产市场降温,遏制房价过快上涨,从而促进市场长期健康发展。
本期《每周经济观察》关注话题——“房地产市场调控‘组合拳’效应初显”。
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遏制房价过快上涨,2010年4月以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房地产调控政策,包括实行从紧的房贷政策,发布“限购令”引导合理住房消费等等。从实施的效果看,房地产市场调控“组合拳”效应初显。
对于此轮调控,有关人士将其总结为“加减法”:一方面加强保障房和普通商品房建设,今年将创历史新高的1000万套保障房建设就是一个标志;另一方面想方设法挤压投资特别是投机性需求。这种“加减法”带来的必然结果是房屋住房这一消费属性的回归,房地产市场将向着科学合理的方向发展。
房屋的功能是居住。在楼市调控打出一连串有效的“组合拳”后,既能挤出房地产市场的投资投机资本,也能给投资投机推涨的房地产市场降温,遏制房价过快上涨,从而促进市场长期健康发展。
围绕保障性住房建设,“国八条”明确提出了各地要增加土地有效供应,落实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70%的要求。在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中,单列保障性住房用地,做到应保尽保。这意味着,如果各地在保障性住房建设方面没有完成任务,不仅会受到问责,而且会在以后的土地供应和审批方面受到影响。业内人士认为,在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同时,还应当按照公正、公平、公开、透明的原则,做好保障房的分配工作。
新出台的房地产调控措施既有金融、税收等经济手段,也有问责、限购等行政手段;既有给当前市场降温的短期措施,也有旨在促进市场长期健康发展的制度改革,做到了有的放矢,体现了国家坚定不移地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控的决心。
笔者认为,要真正发挥政策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作用,各地方政府还应有新的措施和办法跟进,尤其在如何落实政府和金融机构责任方面应有更明确的规定。这样才能有效抑制投资投机性需求,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给,落实好房地产市场调控相关政策,保障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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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经济日报)春节过后,受多重因素影响,在房屋租赁市场上出租方占据了更多主动,个别城市租金出现了一定程度的上调。
随着供求关系的变化,房租在一定的价格区间波动符合市场经济规律。但为切实保障民生,防止房租价格快速上涨,有关部门需积极引导、制定预案、多措并举,确保房屋租赁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今年2月1日,《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正式施行,规定“在房屋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随意提高租金”。然而,在房屋租赁市场,出租方与承租方往往并无书面合同,致使当房屋租赁市场火爆时,出租方对租金的要求过于随意。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积极引导房屋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符合双方意愿的合同,保证房租在一定时间段内的稳定。利用合同的约束力,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同时,还应增加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的供给,以市场调节的手段缓解房租持续、快速增长的压力。随着消费者住房消费观念的理性,租房也逐渐被广泛接受,而要让人们住得稳、住得起、住得好,则需要有健全完善的保障性出租房体系及充裕稳定的出租房供给。
房屋租赁市场对整个房地产市场而言,起着减压器的作用。其长期的健康稳定发展,牵动着民心,关系着民生,应当引起有关部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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