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洛兹置业进入破产阶段?清算组:不予回应
房天下2012/05/25 11:12
*本页涉及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建筑面积
消息:据业内透露,宁波洛兹置业有限公司并未破产,只是原来的注销,成立新的公司。
今日(5月25日),现代金报刊登《清算公告》称:根据宁波市鄞州区法院2012年3月26日作出的(2012)甬鄞商清(预)字第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对宁波洛兹置业有限公司进行强制清算”的相关公告。
清算公告
对此,宁波房地产业内纷纷问询“洛兹置业是否破产?”对此,房天下时间连线公告中指定清算组,关于是否属于破产,对方回答“不算”,记者就此事想进一步问询时,对方表示对此事不予回答。
就此事,房天下记者联系浙江维知律师事务所秦正学律师,他表示,企业清算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从事违法经营或其它违法、违规规行为被依法责令关闭从而进行的清算;二是公司股东会决议自愿解散公司,从而进行清算;第三种为破产清算。破产清算主要有债权人或债务人发起申请,由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进行审核。
根据此次宁波洛兹置业《清算公告》中所述的“(2012)甬鄞商清(预)字第2号民事裁定书”以及“宁波洛兹置业有限公司的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浙江众信律师事务所申报债权,申报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担保等情况并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原件”等内容,秦正学律师称,一般破产清算会在《清算公告》中会写明破产清算,而此则《清算公告》注明的为强制清算,或说明不算破产清算,但具体要以法院的裁定为准。
但也有业内表示,洛兹置业主业是服装业,目前房地产项目也只有一个洛兹广场早已卖完,项目结束进入清算程度非常正常。
洛兹置业《清算公告》原文:
根据宁波市鄞州区法院2012年3月26日作出的(2012)甬鄞商清(预)字第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对宁波洛兹置业有限公司进行强制清算,同时指定浙江众信律师事务所担任宁波洛兹置业有限公司的清算组。为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请宁波洛兹置业有限公司的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浙江众信律师事务所(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惊驾路668号银晨国际四幢10号楼,联系电话:0574-87190692,87326088,联系人:谷律师,周会计)申报债权,申报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担保等情况并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原件。未申报的,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特此公告。
宁波洛兹置业有限公司清算组
浙江众信律师事务所
2012年5月24日
宁波洛兹置业有限公司介绍:
宁波洛兹置业有限公司是洛兹集团直属子公司,成立于2002年7月,公司注册资金为1018万元人民币。公司拥有大批的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和房地产开发专业人士,具有房地产开发三级资质。
公司自成立以来先后完成了:1、地处鄞州大道西段671号的商住楼,建筑面积为7000平方米;2、位于石碶镇冯家村住宅楼,建筑面积为9700平方米的开发。3、位于鄞州大道东杨村的“洛兹工业城”,期6.6万平方米的生产基地,总建筑面积为28万平方米。正在开发的有:1、轻纺城,位于雅源北路的“江南人家”住宅区,总建筑面积为3.2万平方米,均为多层和小高层住宅,预计在2005年季度交付;2、位于雅戈尔大道冯家村的“洛兹·江南绿洲”5.4万平方米的商住楼(均为多层和小高层),预计在2005年第二季度交付。组建了物业管理公司,并全面接收已开发楼盘的物业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