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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局:2009年全国房价平均上涨813元

房天下综合整理2010/01/20 08:55

*本页涉及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建筑面积

昨天,国家统计局公布了2009年房地产市场数据,无论是近9.4亿平方米的成交量还是估算约4695元/平方米的均价水平,都创出了历史新高。全年房价涨幅24%,平均每平方米上涨813元,也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水平。

统计数据显示,去年商品房销售面积9.3713亿平方米,比前年增长42.1%。其中,商品住宅销售面积增长43.9%,办公楼销售面积增长30.8%,商业营业用房销售面积增长24.2%。

“2009年成交量果然惊人,不但远超2008年的6.2亿平方米,还轻松跃过了2007年7.6亿平方米的历史高点。”某房地产研究院综合研究部部长杨红旭说,“但是如果根据去年1月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08年的成交量数据,9.4亿平方米相对于6.2亿平方米,增幅应该是51.6%,而非此次公布的42.1%。”

同时,2009年商品房销售额43995亿元,比2008年增长75.5%。其中,商品住宅销售额增长80%,办公楼和商业营业用房销售额分别增长66.9%和45.5%。而根据此销售额数据,再除以上述销售面积,便得出去年商品房成交价格约4695元/平方米,比2008年的3882元/平方米上涨近24%。

杨红旭则表示,这一涨幅是近15年的,“2004年商品房成交均价涨幅近18%,2007年为15%多,2005年为14%多,其余年份都不超过10%。”

2009年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36232亿元,比2008年增长16.1%。其中,商品住宅完成投资25619亿元,增长14.2%,占房地产开发投资的比重为70.7%。

从2009年开发投资、销售情况看,今年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金比较宽裕,业内人士据此预计,短期内房价难降。(来源: 上海证券报 李和裕)


统计局总经济师:房地产业支柱地位一点不能动摇

新闻背景: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通知要求严格二套住房购房贷款管理,二套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进一步健全和落实稳定房地产市场、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由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

(来源:广州日报)国家统计局总经济师姚景源昨日做客中国经济网时说,房价高涨带来了社会对房地产泡沫的担忧,但汽车、房地产作为我国整个经济重要的支柱产业一点也不能动摇。

姚景源说,我国在短时间内抑制住经济下行趋势,并在金融危机中率先企稳回升,不是经济学家所猜测的“W”形或“L”形而是“V”形。

姚景源说,很多人担忧单靠汽车和房地产两个产业来拉动经济不可持续。而他认为汽车、房地产作为我国整个经济重要的支柱产业一点也不能动摇,不但不能动摇还要进一步发展,因为它们关联度高。“汽车关联100多个行业;房地产上游可以拉动钢铁、水泥,还可以一直拉动到家用电器,甚至纺织业也被它拉动了。家里新买一个房子,要换一个电视,窗帘也要换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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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没有房地产地方政府会怎样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邱林) 房地产业的问题从上到下看得很清楚,其创造的各类财富和地方政府收入节节上涨,而实体经济税收却在下降。如果没有房地产业,地方政府会怎样?这是一个十分严肃的问题。如果不允许地方政府卖地,或土地收入一旦干涸,地方财政将难以维持。

因此,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今后可能还要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依靠卖地,不管是现在,还是将来,他们都不会放弃卖地这个权利无论是“炒房”还是“炒地”,凡是助推房价过高上涨的行为,都将面临政府严控。

1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国十一条”,包括二套房以家庭为单位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等一系列土地、金融、税收差别化政策落地。其中,“国十一条”要求各地政府要落实责任,抓紧清理和纠正地方出台的越权减免税以及其他与中央调控要求不相符合的规定。   

有分析认为,“国十一条”是近几个月来,国务院对规范房地产业最严厉的政策。以往的调控政策之所以一直未能取得预期效果,国务院把房地产当作民生问题,希望房价能够让大部分老百姓承受得起,而地方政府则只是把房地产当作经济问题,土地出让金和税收才是地方政府最关心的问题。而此次国务院首次对地方政府刺激房地产的“土办法”提出警告并要求清理,可见国务院已经意识到整治房地产首先要规范的就是地方政府的利益。

不过,“国十一条”能否在地方上顺利实施,能否收到效果,却是另外一回事。因为房地产业实在太特殊,它与地方政府存在千丝万缕的关系。说白了,与地价、房价上涨相伴的是,地方政府源自房地产的各项财政收入也水涨船高。新创刊的《财经国家周刊》、二期用了较大篇幅披露房地产业的内情,指出疯狂的地价未必只是开发商的集体“搏傻”,土地成交的天文数字、房价的猛涨不过是表象,背后有局外人所看不到的利益链条。


一组统计数字显示

《财经国家周刊》援引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提供给的一组统计数字显示:2009年前11月,深圳市地税收入780亿元,其中,房地产税收115亿元,建筑业税收58亿元。两项相加达173亿元,占税收的22%。同时,炒房热还给该市带来了更多的营业税收入。去年第二季度,该市营业税(其中包括房地产及非房地产行业)的增幅为0.95%,到了第三季度,增幅则增长近10倍,为9.34%。 “土地财政”在深圳市目前财政收入的份量可见一斑。一般来说,“土地财政”属于预算外收入,又叫第二财政。在国内不少一、二线城市中,第二财政早已超过财政,成为经营城市发展的不二法宝。

在预算内收入部分,与地方政府卖地以及房地产相关的税收,主要是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的营业税、所得税及耕地占用税等,这些都是地方税种,由地方财政享有。 由此,地方政府每每以发展城市建筑业、房地产业和土地征用作为扩张财政收入的。这部分城市扩张带来的房地产业和建筑业发展,已经在地方政府的日益推动之下,成为地方财政预算内的支柱性收入。不仅如此,政府财政中更大规模的卖地,是来自于预算外。地方政府卖地,征收的土地出让金始于1989年。

当时规定,在进行必要扣除后,土地出让金实行中央与地方四六分成。但是,由于无法核实土地开发的成本,中央财政所得实际很少。 2008年,工商联房地产商会在对9城市房地产开发商的开发费用进行调查中,发现这些开发商在总费用支出中,流向政府的部分(即土地成本+总税收)所占比例为49.42%。其中,三个一线城市中,上海的开发项目流向政府的份额,达64.5%,北京为48.28%,广州为46.94%。调查还显示,房地产项目开发中,土地成本占直接成本的比例,达到58.2%,为最主要的组成部分。 平心而论,政府卖地当然是为了增加财政收入,政府财政收入多了,才会有更多的钱投入到社会福利上去。

中国的地方政府的作用,与西方很多国家不同。 在现行税收体制下,中国地方政府的财权小,事权大。随着资源和人口愈发向城市集中,城市建设日新月异,要解决“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等民生问题,还要有来自大基建、大投资等,都需要政府有雄厚的财力做后盾。于是,做好“炒地”、“炒房”文章,就成了顺理成章的事情。 事实上,房地产业的问题从上到下看得很清楚,其创造的各类财富和地方政府收入节节上涨,而实体经济税收却在下降。如果没有房地产业,地方政府会怎样?这是一个十分严肃的问题。如果不允许地方政府卖地,或土地收入一旦干涸,地方财政将难以维持。因此,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今后可能还要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依靠卖地,不管是现在,还是将来,他们都不会放弃卖地这个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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