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未竣工验收就要交房 洛阳香港城吓退业主
东方今报2012/04/12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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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今报)消火栓是空的,没有防火器材,楼道电线裸露着,房子还在粉刷中,未经主管部门验收,开发商就迫不及待交房,这可吓坏了业主,纷纷要退房。4月9日,洛阳“香港城”业主韩雨(化名)等多人向东方今报记者反映,称其就遇到了上述情况。
随后,东方今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核实。
【业主】
房子没施工完就交房
韩雨说,去年5月他在位于洛阳市武汉路南段的“香港城”四期缔景桃苑57号楼购买了一套房子。合同规定,去年12月31日,开发商洛阳市南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就该交房,但拖了3个多月也没交。合同中还规定,交房日期不超过90日的,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0.3的违约金;超过90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付房价款万分之0.6的违约金。
4月1日,韩雨接到交房通知。领取新房钥匙后他发现房子仍在施工,而对方又提供不出有关部门的全面竣工验收证明。韩雨担心房子不合格,提出终止合同,要求退房。
9日,在“香港城”施工现场,东方今报记者看到,57、58、59号楼每栋楼的楼顶上,都有搭的架子吊着绳。房子墙壁还刷着涂料,走廊内消火栓里没有防火器,墙壁上电线裸露,还没有包好。在57号楼一个正在装修的房屋内,东方今报记者看到天花板上有几道裂缝。
韩雨说,“香港城”共有57号、58号、59号三栋楼的业主和他情况相同。据了解,香港城四期房子总共是540户,现在已交房300多户。
【开发商】
只要分户验收合格即可交房
9日上午,在“香港城”开发商的办公室内,东方今报记者见到了8位业主在交涉房子事宜。“交房的补偿冲抵的是2013年7月份之后的物业费,我担心到时换物业,没人承认。”一位温姓业主不愿意签补充协议。
对此,开发商一冯姓经理说,房子已通过验收,并拿出一份“验收报告”,但上面只有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还有他们公司自己的章。他解释说,“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即为经过分户验收合格就可以交房。同时,他认为90日内和90日外的赔偿差距不大。
【质监站】
该项目未全面竣工验收
9日下午,洛阳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副站长刘现京接受东方今报记者采访时称,该项目没有经过全面竣工验收。按照相关规定,所有商品房在在交付前必须经过验收,否则不能交付使用。
刘现京说,全面验收有个五方竣工验收表,分户验收不是交房的依据。4月初,他们已接到相关投诉,并于4月6日对“香港城”方面下了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责令其于4月12日前整改完毕。“如果在限改日期内拒不改正,下一步将按照相关管理条例和建筑法,按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对他们(香港城)进行处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律师】
业主有权按合同维权
天之权律师事务所郑州分所律师张少春认为,如果开发商未经相关部门验收通过就通知交房,那么业主可以拒绝接收房屋。
另外,张少春还说,对于开发商用减免物业费来冲抵违约金的做法,是需要经业主和开发商协商决定的,如果业主不同意,仍然可以拒绝,并向开发商索要相应违约金。
【进展】
开发商决定延迟交房
昨日19时许,洛阳市南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经理冯刚向东方今报记者打来电话称,10日他们连夜召开会议,最终决定延迟交房,并承诺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对业主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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