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小区成政府耻辱 特供别墅演绎权力变异
燕赵都市报2012/03/20 10:54
*本页涉及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建筑面积
近日,记者调查发现,虽然国家早已明令禁止党政机关集资合作建房,但来广西宾市却建成了全省的公务员小区,公务员们根据官职官阶高低,分别住进独栋别墅、联排别墅和楼房。而市面上,住房富余的公务员们纷纷将自己购房的指标对外销售。(《法制日报》3月19日)
这则新闻的“看点”,不只是在于公务员们违法违规建房谋取私利,因为这类现象已经见得多了,“至今已觉不新鲜”。 这则新闻的更深“看点”,在于它比较典型地演绎了“权力部门化、部门利益化、利益团体化、团体特权化”的权力变异路径。
说“权力部门化”,是因为国家早已明令禁止党政机关集资合作建房,但相关法规政策要靠地方部门官员们去执行,而有些地方部门官员却往往把这种执行国家法规政策的权力异化为自身的权力,从而大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以权谋私兴建公务员小区。说“部门利益化”,则从这起违规兴建公务员小区事件中人们可以看到,当地市政府专门划出600余亩土地建设公务员小区,并将之放在与市行政中心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上,当地领导“高度重视”,明确部署了供电、广播电视线路、电话线、宽带、自来水、燃气等设施接通时间等等,这一切都很难说是在为人民服务,而完全是地方政府各部门为自身谋取利益。
说是“利益团体化”,是这片公务员小区实行的是“利益均沾”原则,各部门都有份额,还按官职大小实行分配,如此以权谋私,是典型的团体行为,不是个别现象,它形成一个以权力为后盾的共同的利益团体,与民争利。说是“团体特权化”,是因为这片公务员小区与普通民众的住宅区域已经完全隔离开来,独占优质的市政资源,享有特殊的价格优惠,实行独特的分配秩序,处处都彰显了“特权”的存在。“团体特权化”的后果,只能是使得公务员群体与普通民众的距离越来越远、隔膜越来越深,长此下去后果如何可想而知。因此,这样一种权力变异路径,必须得到扭转。而扭转权力变异路径的方法,只能是对症下药,比如,针对“权力部门化”,应严明法纪权威,确保政令畅通;针对“部门利益化”,则必须强化对权力的民主监督约束,防止各权力部门损害民众权益以自肥;针对“利益团体化”,则更需要采取有力措施,摒弃“法不责众”心理,从严追究责任;针对“团体特权化”,亟须高度警惕,防微杜渐,防止公务员队伍中的不正之风由量变到质变,导致更为严重的腐化变质,等等。
如此公务员小区是政府部门的一大耻辱,因此,必须深入解剖来宾官员特供别墅区这只“麻雀”,通过加快深化改革,强化各项有针对性的措施,予以严肃的查处和坚决的遏止,还公众以公正,给民心以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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