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Fang.com

国土资源部: "城里人可购买宅基地"系误读

中国广播网2013/12/13 09:07

*本页涉及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建筑面积

央广网北京12月13日消息(记者冯会玲)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在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一系列改革措施中,有一段看上去很专业的话语,却引发了普通人的广泛关注:“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渠道。”

这段话引爆了人们兴奋地猜想:它的意思是不是说,农村宅基地可以自由买卖了?是不是小产权房可以转正了?那些受尽雾霾困扰城里人心想“这下是不是可以去农村买宅基地、盖别墅了”?也有人在猜想,这是不是说明中国城市的建设用地不够用了,要到农村开发土地了?

针对这些社会热议,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胡存智昨天(12日)接受了中央台记者冯会玲的专访,对上述问题逐一讲解澄清。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对此有人解读为,这是城市土地不够用了,要用农村的土地作为补充。胡存智对此特别强调,包括农村宅基地在内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将牢牢坚持集体所有制、用途管制、城乡统筹、维护农民土地权益四大原则,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前提是要保护农民利益。

胡存智:改革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探索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路子,不是为了解决建设用地指标,也不是为了满足城里建设用地的需要,这些改革根本的出发点是要保护农民,维护农民的土地权益,要使农民宅基地的权益得到切实的保护。

《决定》明确提出“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胡存智说,用益物权在物权法里是指对土地的占有、使用和的权利,而目前农村宅基地的体现得还远远不够。

胡存智:宅基地的用益物权上保障不足和权能不足并存。一方面,宅基地目前作为农民所使用的重要土地,实际上权能还是还不够的,他目前只有使用权利,也出现一些超越权能的问题,比如乱出租、违章搭盖等。也存在着在一些征地过程中,对农民宅基地用益物权保障不够、补偿不足等。下一步对宅基地的改革和推动是让宅基地在使用益物权上扩大权能,能够赋予更多的权能,把它用好,使农民在宅基地上能够探索出一条获得更多财产性的路子。

相关搜索推荐

投诉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首页>头条>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