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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购首套房首付比例将优惠 福州厦门拟试点征收房产税

房天下2012/11/13 15:51

*本页涉及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建筑面积

 

今年我省将落实首套房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优惠政策。据省住建厅副厅长李尧介绍,首套房优惠政策的落实并不意味着“楼市松绑”,我省将结合具体情况,继续贯彻落实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楼市差别化的信贷政策、税收政策和部分城市的限购政策仍将继续执行。福州、厦门两地仍将继续执行限购政策,二套房及以上的信贷利率仍将按以往标准执行

 

 

1、家庭首次购房的首付3成,贷款7成。利率上浮10%-20%。

 

 

2、家庭二次购房的首付6成,贷款4成。

 

2010年1月1日起,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房价总额的30%。

据悉,为继续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消费,经福州市政府同意,近日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相应调整。其中将公积金贷款首付由之前的20%提高到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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