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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玉凯:保障性住房,政府应如何承担责任?

光明日报2011/01/20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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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汪玉凯,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秘书长,国家行政学院电子政务专家委员会副主任、教授,国家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科协决策咨询专家库专家、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兼任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等多所高校博士生导师。 )

近日,有报道说,深圳市在保障性住房申请过程中,发现有20名申请者编制虚假信息,受到市政府的处罚:除了每人罚款5000元外,这些弄虚作假者将在三年内不得再申请保障性住房。消息一出,引起舆论哗然。有人说,这一处罚可能是在保障性住房制度实施以来政府开出的张罚单;也有人直呼这样的处罚太过轻描淡写,不足以惩治造假者,等等。不管这样的处罚是不是张罚单,就这样的处罚本身来看,公众的议论不无道理。因为想靠这样的处罚制止造假者,大概很难奏效。

实际上这个事件的后面,似乎折射出两个核心问题:首先,政府如何才能真正识别穷人。在这方面,我们既不能把“宝”完全压在社会成员的“自觉”上,也很难建立起一套事无巨细的识别认证体系,这样成本也可能太高。但识别穷人无疑成为确定谁应该享有保障性住房的先决条件。其次,政府提供的保障性住房,究竟应该是什么样的一种属性:是只有使用权的廉租房,还是可以低价购买的产权房?如果是前者,大可不必兴师动众,因为政府提供的廉租房无非是租金比较低,即使一个人弄虚作假所获得,也是很有限的,对一些真正有钱的人来说,一般不会冒如此大的声誉风险,追逐那点蝇头小利。而对于真正的低收入群体来说,这只是在一定时期内解决他们困难的“生计之宝”,经过若干年奋斗,也许连他自己也不愿意再住了。因为他很清楚,这不是他的。

问题在于,如果弄虚作假可以获取一套差价很高的经济适用房什么的,像北京经济适用房几千元一平米,市场价几万元一平米,敢于冒风险的人也许就会大大增加。前几天,有关机构通过调查,发现北京市民的自有住房拥有率高达到70%以上,拥有多套住房的市民超过20%,这中间有多少人是通过各种手段“套”来的经济适用房,我断然地想也许不在少数。

这一现象,迫使我们不得不思考另一个更关键的问题,那就是,政府在保障性住房的供给方面究竟应扮演什么样的角色,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这一点,也正是这几年社会各界争论最为激烈的问题之一。比如茅于轼先生好像就完全否定保障性住房的合理性,认为住房问题就要靠市场来解决。在这些争议中,不管是指责开发商还是政府,也不管是抱怨房价上涨过快,还是认为中国经济事实上已被房地产绑架,但有一点,则是需要政府深刻反思的:即政府提供的保障性住房,除了必须的棚户区改造类之外,应该主体是廉租房,还是包含经济适用房?在笔者看来,政府似乎不应该在棚户区改造之外再搞什么经济适用房,而是应该集中发展廉租房。因为经济适用房这种半行政化、半市场化的属性,不但难以收到政府预想的效果,也可能会带来更多问题和麻烦。

比如说,前面提到的究竟谁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资格和条件的确定,就是一个很困难的事情,我们总不能以看谁家养不养狗、有没有空调、用不用手机作为衡量的依据吧。同时,一个人或者一个家庭的收入、工作都是动态的的,这几年这些人的家庭差些,过几年也许就是另外一番景象了,而经济适用房则是一次性受益,等到这些家庭有钱后,也会成为公众非议的对象。另外,这种半行政化、半市场化的运作方式,也为权力寻租提供了很大空间,甚至会出现“双向腐败”:对政府官员来说,可以借助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分配,暗地里权钱交易;对一些社会成员来说,为了买到一套经济适用房,获得巨大差价,不惜弄虚作假,毒化社会风气。由此看来,我们的政府要提供保障性住房,为穷人办好事,还真的要好好琢磨琢磨,找好自己的定位,要把好事办好,不要把好事办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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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于轼:政府应保障有房住而非买房居

有房子住,这是一项基本人权。

这个权利由谁来保障呢?应由政府来保障。

所以,政府有义务让老百姓有房子住,没什么好商量的。

政府有义务让你有房子住,而且住的条件还过得去。但是,没有义务让你去买房,没有义务满足你想占有这个房子。 对房子占有的欲望,政府没有义务满足。

我们想占有好多东西,钱多了想买这个、买那个,都不是坏事。但是,你没有钱就没有办法买。你没有钱买房,就租房。

我觉得,我们政府现在这个界限搞错了。

让大家都买套房,那是不可能的事儿,住房的不公平,是人类社会不公平的集中表现,它永远存在。

从奴隶社会到现在,不管是资本主义社会,还是社会主义社会,不管是计划经济、还是市场经济,要让每个人都买一套房这都是天方夜谭。

住房政策针对什么人?

应针对收入的人,住房最困难的人,而不是针对中等收入的普通人。

中等收入阶层应该到市场上买房,政府需要做的就是完善住房市场,保证公平竞争,价格不要偏离太多。

我们往往搞错了,认为政府有办法,我要买房,你帮我想个办法,我不需要出什么代价,就可以白得一些房,这怎么可能呢?天上能掉下来一个房吗?没有这个事儿。

房子是有成本的,政府买房的钱,大部分来自税收。即使政府能让你白得房,钱还是来自税收,与其这样,还不如让政府少收点税。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我们现在这个住房政策,搞经济适用房,这是一个典型的错误,一个不必要的经济适用房,建立了一个贪污腐败的机会,这是很叫人痛心的。

那么,房地产泡沫怎么解决呢?

首先,我们想这个泡沫怎么来的。我觉得,是由于有一部分人手里很有钱。没什么可买的,又没有投资机会,就去买房?

我们的GDP的增长很高,每年10%,财富的总量每年以10%的速度增长,钱多但分配得不均匀,富人得的多,穷人得的少。

因此,富人的增加不是10%,而是20%,他们手里的钱很多,而且他们手里的钱没有什么用处。他担心通货膨胀的风险,除了买股票,还能干什么?买房子。

他买房不是为了住,而是为了保值,或者为了将来可以卖掉。

GDP高增长,收入分配不均,没有投资的机会,三个原因造成我们的房产变成一个泡沫。

好多好房子卖掉了,好几年没有人住,这就是泡沫。泡沫的结果无非是两条,一是把它消化掉,不消化掉就要破裂。二是你消化不掉泡沫就膨胀了,泡沫破裂的后果非常大,我们看日本和中国台湾都有很惨痛的教训。

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呢?

我们不希望GDP掉下来,改善收入分配又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儿,开辟投资渠道这是可以立竿见影的。我们有很多的投资机会,但由于政府的各种限制,老百姓没有投资的选择,就去买房了。

比如,我们如能够把金融业开放,让老百姓能办银行,大量的钱就办银行了,就不买房了。美国的银行都是老百姓办的,我们国家的银行都是国家办的。我们把这个口子一开,我看房价就有可能马上下来。

当前房地产的问题,我觉得一个政策问题,一个泡沫问题,这是很难办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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