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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税总局31日发的通知网友大呼民意获胜

劳动报2011/09/01 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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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得沸沸扬扬的房产加名征税一事,终于有了定论。昨天,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出通知称,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免征契税。虽然其全文只有两句话,却引起了各方高度关注。

加名税 终被否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免征契税。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虽然只有短短两句话的一则通知,却对讨论多时的婚前房产是否要加税问题进行了盖棺定论。由此,之前在南京、武汉、厦门等地陆续开征的 加名税 做法,遭到了否定。

12366上海财税热线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上海从未开征 加名税 。不过,财政部上述规定,只限于婚后的夫妻关系。该工作人员称,夫妻在婚前、或夫妇的亲属要加名字,都要缴税。

网友直呼民意胜利

最近,伴随着 加名税 、 月饼税 等税收项目的曝光,国内一度出现对税负过重的焦虑。因此,此次夫妻 房产加名 免征契税,被网友认为是一次民意的胜利。

根据一项网上调查,89.2%的网友认为 加名税 不合理,认为合理的网友只占到14.1%。

甚至有网友猜测前阵子南京等地的征税行为是一次试探民意, 最后还是遵从民意!人民的力量是伟大! 有网友直呼。

应立法规范随意征税

虽然网友认为已取得了 胜利 ,专家们却依然有质疑的意见。

中欧国际工商学院经济学与金融学教授许小年曾在微博上就 房产加名税谁说了算评论道: 各级人大说了算,这是法律。 不过,上海联业律师事务所税法专家祝天强律师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依据国家1999年执行至今的契税征收暂行条例,减、免契税需财政部发文。《通知》的发布正是法律在执行过程中人性化操作的体现。

【延伸阅读】

"房产证加名税"讨论尘埃落定 免征政策正式执行

南京执行国家契税政策 免收婚后房产"加名税"

财政部税总联合通知:婚后房产加名免征契税

房产加名征税详规将出台 专家:可考虑弹性方式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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