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妹争房状告房管局 行政诉讼前应对房屋确权
法制日报2013/09/16 0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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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丽和李花两姐妹在海南省海口市老干所楼里长大,父亲李秋云在政府机关任职。2003年12月,李秋云和妻子吴氏与女儿李花签订了一份《房地产买卖契约》,约定由李秋云将老干所里所住房屋以33851元的价格转让给李花。2004年3月,李花缴纳相关税费后,海口市住建局为李花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并重新颁发房产所有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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