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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金山区海汇街628弄15号103室的房产

低于市场价30%一拍
06月16日 10:00开始
  • 74

    起拍价

  • 105

    市场价

拍卖信息

  • 保证金:

    ¥80,000

  • 起拍价:

    ¥740,000

  • 加价幅度:

    ¥7,400

  • 单价:

    8551元/㎡

  • 折价率:

    7折

  • 面积:

    86.54㎡

  • 朝向:

  • 装修:

    不详

  • 拍卖方式:

    升价拍

  • 优先购买权人:

  • 延时周期:

    暂无

标的物详情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2025)沪01167057号】

    拍品名称

    上海市金山区海汇街628弄15号103室的房产

    权利来源

    司法裁定

    权证情况

    1.法院执行裁定书;2、上海市不动产登记簿

    拍品所有人

    上海******有限公司

    拍品现状

    租赁情况

    钥匙/占用情况

    无/有人占用

    户籍情况

    截止至2026423日,通过“上海公安人口管理”公众号查询显示,该标的内无户口。如有户口,法院和拍辅机构不负责户籍的迁移,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关一切费用。 


    欠费情况

    截止至2026年4月23日,标的物业管理费欠费为10125元(1.95元/平方米),物业管理费欠费周期2022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截止至20264月23日查询,燃气费、水费和电费均无欠费。

     

    由于时间延长,欠费时间可能相应增加,具体金额以实际需缴纳的欠费为准。所有各类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请竞买人自行复核了解。

    权利限制状况及抵押状况

    房地产权利限制状况信息:

    被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正式查封;上海市金山人民法院轮候查封。

    房地产抵押状况信息:

    抵押权人1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山支行,登记证明号:沪(2020字不动产证明第18005546号,债权数额:1500000.00元;债务履行期限:期限从2020-06-18至2021-06-17;受理日期:2020-06-18,核准日期:2020-06-19备注:根据合同约定,该抵押物仅为主债权500万元中的150万元作担保。

    抵押权人2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山支行,登记证明号:沪(2022字不动产证明第18003574号;受理日期:2022-06-15,核准日期:2022-06-17;关于不动产转让的约定:禁止、限制转让。备注:属最高额抵押。最高债权数额:1950000元;债权发生期间:2022年6月15日-2027年6月14日。根据抵押合同约定,该抵押物仅为主债权650万元中195万元作担保。

    成交后提供

    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

    标的物介绍

    1、标的权属状况:

    建筑面积:86.54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0.00平方米;房地产权证号:沪(2016)金字不动产权第008560号;房屋类型:公寓;房屋结构:钢混;所有权来源:买卖;竣工日期:2015年;房屋用途:居住;总层数:33;核准日期:2016-12-28。

    土地宗地号:金山区山阳镇8街坊26/18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商住混合用地;宗地(丘)面积:114009.00平方米;使用权面积:0.00平方米;使用期限:2016-03-10至2083-09-24止。

    2、四至情况:

    东至杭州湾大道,南至龙皓路,西至蒙山北路,北至龙航路

    3、公交线路:

    周边主要有1662路,金山6路 ,金山11路,石漕线 ,亭卫专线等公交线路。

    4、公共服务设施:

    所在小区名称为“万达华府”。所在区域公建配套设施较齐全,周边公共服务设施较完善。周边有商场、超市、银行、学校、医院、公园等,能满足日常生活要求。

    5、特殊说明:

    (1)标的目前有人占用,按现状带固定装修拍卖,室内可移动的家具、电器等不属于拍卖范围。除被执行人以及案外人员自行处理的物品外,其余杂物均需由买受人自行处理,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在拍卖成交、买受人完成缴税、产权过户完毕后,法院负责标的腾退交付。标的以移交时实物现状为准。

    (2)根据拍辅机构实地勘察,标的主朝向南,仅供参考。竞买人须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核实标的现状,谨慎参拍。

    (3)拍辅机构已于上海市金山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事务中心取得了本标的《房屋建筑面积测算表》,详见附件。《房屋建筑面积测算表》仅供参考,请竞买人自行到实地了解核实。

    (4)拍卖成交后,本院仅出具相关的法律文书及成交确认书给买受人,标的物的买受发票及发票的种类等事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

    (5)竞买人资格问题,请竞买人自行确认符合竞买条件后参加竞拍,必要时应向不动产管理部门咨询。若因主体不适格发生所有权无法转移等风险,须由买受人负担。

    (6)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持拍卖成交确认书以及住房限购审核所需材料,及时向商品住房所在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住房限购审核,取得房屋交易审核情况通知书,并至迟在按照拍卖公告的要求支付剩余价款后十日内向执行法院提交,执行法院在审查确认后依法制作拍卖成交裁定书。

       (7)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买受人凭本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产权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所涉及的本次拍卖标的过户应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8)买受人办完过户登记手续后,须将过户凭证复印件和为原权利人先行垫付的税费有效支付凭证原件提交给拍卖辅助机构。

    6、以上提供的关于拍卖标的物的资料、图片、视频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竞买人在拍卖前应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仔细勘查、认真分析拍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全面调查、深入研究标的物是否存在瑕疵。竞买人未看样的,视为已知晓、接受、认可拍卖标的物的的全部现状。竞买人须自行了解并核实拍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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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卖工具

    市场价值8.5

    折价率7折

    房屋价值8.0

    • 市场价值
      8.5
    • 交易价值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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