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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延期交付

    在嘉峪关东湖*明珠花园从开发商处买了一套房子,首付款已交,余款按揭,正在办理中,合同上写明出卖人应当在2010年6月30~2010年7月30日前将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在这期间没有收到开发商的交付通知书,自己等不及,在8月7日去拿钥匙的时候,开发商以余款未到公司账户为由,拒绝给钥匙,现咨询一下,这种情况是不是延期交房,是开发商的责任还是购房者的责任。《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有关付款及交付期限的条款:第六条:付款方式及期限买受人按下列第3种方式按期付款:3.其他方式本合同签定已付壹万元整(Y:10000)应在2010年6月10前再付陆万贰仟贰佰伍拾伍元整(Y:62255)余款壹拾陆万捌仟无整(Y:168000)按揭。第七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1种方式处理: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1)逾期在7(含休息日)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壹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2)逾期超过7(含休息日)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 本条中的逾期就读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已付款的差额确定。第八条:交付期限出卖人应当在2010年6月30日—7月30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1.5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1.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2.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3.该商品房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4.该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5.质量监督站的验收报告。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60日内告知买受人的;第九条:出卖人使其资讯的违约责任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缉窢光喝叱估癸台含郡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1种方式处理: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1)逾期不超60日……(2)逾期超过60日后……第十一条:交接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输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在出卖人发出音乐会公告后,买受人必须在30日内办理交付手续,逾期不办理的每逾期一天承担应付房款的万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超过60天的,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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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普宁视窗

    发布于2015-04-2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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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bonerges 丨Lv 3
    这个合同和我们城市的网签合同不太一样,但大体差不多。这个你首先应该看看,他们是否发出过公告,公告是要在报纸等地方发布的,其余你可以打听一下缉窢光喝叱估癸台含郡,其余付清款的客户是否接到开发商的电话通知,如果没有他们的确有涉嫌违约,但你一般情况下拿不到钱,因为你的房款没有按照时间要求打到他们账户,这样的话,即使他们真的达到交房条件,应该也不会给你钥匙。
    +1 2015-04-23 举报
  • pipoodid 丨Lv 0
    缉窢光喝叱估癸台含郡合同里我只看到了买房违约的话如何赔偿,却没看到卖方违约如何赔偿,你签合同的时候没有好好看吗· 不过按理来说也能拿到违约金的。具体怎么配要看你们那边规定了
    +1 2015-04-2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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