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交易过户
  • 关于房产预告登记事宜

    2014年10月在某楼盘全款购买了一套商品房。由于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在外地,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开具购房证明,开具购房证明需要先做房产预告登记。现在公积金取了,楼盘开发商要求我去注销房产预告登记才能给我收房,原因是因预告登记会影响办理房产证。注销预告登记就要先申请注销购房合同,如果这些都注销了,那请问我还有什么依据作为购房的凭证。再重新签订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应? 北京市

    购房 商品房 购房合同 购房证明 举报

    提问者:新鲜出炉的美美

    发布于2015-04-18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2个回答
  • brushtool 丨Lv 4
    再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是可以作为购房的一个凭证,是有法律效力的
    +1 2015-04-18 举报
  • 小眼睛女人 丨Lv 3
    您好!需要根据您的具体情形。
    +1 2015-04-18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