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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发商迟迟不办理房产证

    13年8月30日签的买卖合同,10月1日贷款下来,正式拿钥匙入住,至今仍未办理房产证的相关手续,经调查办理房产的相关证件目前仍未上交到房管所,所以契税均未交给相关部门,试问这个属于开发商不当挪用买房人金钱的行为了! 北京市

    购房 贷款 购房合同 开发商 举报

    提问者:听筝品韵

    发布于2015-04-1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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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chinadgj 丨Lv 0
    起诉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1 2015-04-18 举报
  • 婉巧儿 丨Lv 4
    你好,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据合同起诉开发商。
    +1 2015-04-18 举报
  • 木头咚咚响 丨Lv 4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1 2015-04-1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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