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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房补齐了十几年的房租,已经换了新的房本,现在要买产权但是又要收滞纳金,合理吗?

    家里住的是公房,十几年前房子开始漏雨,已经报修,但是无人来维修。之后就没人来家里收房费。后来想拖着不解决不是事,物业公司业口头答应只要把房租补齐不需要收滞纳金,之后补齐了房费也更换了新的房本,新房本起始时间是2011年,2011年之后从不拖欠房费。如今想买下产权,物业公司又改口让把所有滞纳金2.6万交齐,想咨询这样合理吗?因为:1、房屋漏雨这么多年一直未维修。2、2011年以前从未有人来我家收取过房费,不是刻意不交。3、房本已经于2011年更换完毕(就是租赁合同)。如果想起诉这家物业公司可以吗?该怎么和他们沟通?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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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CESI0920

    发布于2015-04-1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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