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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买卖合同纠纷。

    我公司2012年11月29日与甲签订合同将一处房产出售,因甲是与其他4人合伙共同购买的,合同约定12月5日房款全部付清后,我公司交房,但在12月5日,他们合伙人其中乙出资百分之75,甲出资百分之25,其余另3人未能出资,乙要求我公司与他签订买卖契约,同时将11月29日与甲签订的合同撕毁,我公司12月5日将房屋交付给乙,也由乙一直租赁至今,甲与2015年1月23日凭原合同复印件和打款凭证起诉我公司要求交付房屋,并赔偿其损失,这能成立吗?谢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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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灰太狼他爹

    发布于2015-04-1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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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护国三法师 丨Lv 4
    甲方基本无胜诉可能。
    +1 2015-04-1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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