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交易过户
  • 已办理二手房买卖合同公证卖方还能否违约

    5年前已经办理二手房买卖合同公证,买方已经按约定全额缴纳房款,房产证已经交给买方保管,但没有办理过户。问题:1、卖方还能否违约不卖房了?2、买方是否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办理过户手续?3、如果卖方挂失并补办了房产证,并抵押出去或者再次出售(也未过户),是否对原买方权力抵制?4、该房属于拆迁安置房,没有土地使用证,是否能过户?谢谢大家了 北京市

    抵押贷款 土地证 购房 购房合同 举报

    提问者:城市麦芽

    发布于2015-04-12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4个回答
  • 不死鸟之都 丨Lv 3
    我遇到过这样的案例,和你情形一样.法院判决是,房子归买方所有,卖方必须无条件配合买方办理过户手续.
    +11 2015-04-12 举报
  • wen198111 丨Lv 1
    这个归属权已经属于买房了,卖房必须要履行后面的义务
    +1 2015-04-12 举报
  • yanshoufeng 丨Lv 0
    首先您所谓的买卖合同公证,其实在国家法律来说是客观上承认的,但是因为您5年前购买房产不办理过户手续,其实原因非常简单,因为省税。为了规避百分之5.5的营业税,如果实行法律手段法院可能会对此有所考虑。可能您会需要交纳罚款。如果此房子真的象您描述的那样的话恐怕您真的无法逃避的需要法律途径解决了,置于最后一条,土地使用证没有的话是根据不同情况来决定的,有得需要先去交易中心办理土地使用证,才能过户。有得只要再次过户,再次出证就直接两证合一。
    +10 2015-04-12 举报
  • 土里刨师 丨Lv 4
    1、为什么当时不办理过户,如果是因为省税的话,那么如果启用法律程序的话,你有可能会一次承担一些费用和税费2、如果就向你说的那样,就必须启用法律程序,合同在手,不需惊慌3、卖方如果违约或是再次出售,那么他就会承担所有的一切费用,因为已经违法了4、哪在过户前,手续一定要办齐全
    +1 2015-04-12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