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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想在菏泽某小区从某个人手中购买一套商品房,由于这

    我想在菏泽某小区从某个人手中购买一套商品房,由于这套商品房属于开发商抵押给个人的新建的毛坯房(应该是开发商欠该人的钱所以拿该房子抵账),所以需要全款缴纳(走开发商公司的账目)且先不给签订购房合同只给开发商开具的收款条子,承诺交完全款后就给钥匙即可入住,开发商说要等以后办房产证的时候再一块签购房合同。像这样的房子,如果我买的话该房产属于我吗?还能不能办理房产证?该收款的条子能有证明房产属于我的法律效力吗?万一以后发生纠纷如何维权、需要提前固定哪些证据?求解,万分感激~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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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紫蝴蝶的梦想

    发布于2015-04-0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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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lucy_kaka 丨Lv 4
    只有收据肯定不行,如果不能签订购房合同,你可以与开发商还有卖房的个人三方签一个协议,把事情写清楚,然后约定如果开发商不跟你钱房屋买卖合同或者不办理房产证需要承担什么违约责任。
    +1 2015-04-09 举报
  • 送给我的好朋友 丨Lv 4
    你考虑的比较周到,但这种房子有很多风险,建议你专业律师帮助。可以进一步咨询
    +1 2015-04-0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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