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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月签订的购房合同,约定房主净得价123.8,房主付税,我总价付137万,新政出台,免税部分谁拿。其

    3月签订的购房合同,约定房主净得价123.8,房主付税,我总价付137万,新政出台,免税部分谁拿。其中合同约定中介税费打包,合计13.2万。新政出台后(房子满二不满五)现在我想问问多出来税费谁能拿,或者该怎么分。 北京市

    房价 购房 购房合同 减免税 举报

    提问者:井冈风甜

    发布于2015-04-0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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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1个回答
  • 欧阳怡华 丨Lv 4
    你好,原合同约定税费由谁支付的,新政后少交的税费就由谁得。
    +1 2015-04-09 举报
  • 自由鸟的天堂 丨Lv 3
    根据你的描述,应该属于您所有。
    +1 2015-04-09 举报
  • 明月池馆 丨Lv 2
    由买房者拿回
    +1 2015-04-09 举报
  • kbdwnz 丨Lv 1
    根据您对合同内容的描述,房主净得价123.8万,那么实际上税费是由您来负担的,只不过是以房主名义进行缴纳,现在税费减免,所减免的税费应该由您全部拿,房主只要拿满净得价就没有理由要求再拿钱。
    +1 2015-04-09 举报
  • 买买提明 丨Lv 0
    有约定从约定,没约定按照现行政策处理
    +1 2015-04-09 举报
  • wxlzsj 丨Lv 2
    免税部分应归你。
    +1 2015-04-09 举报
  • 兔子电脑 丨Lv 0
    你好,按照新政,多付的税费应当退还当时承担的那一方。
    +1 2015-04-09 举报
  • yangkaiden 丨Lv 4
    应按照合同签订时候的政策执行。
    +1 2015-04-09 举报
  • lpxw520 丨Lv 4
    既然约定由你支付税费,免税部分应当由你享有。
    +1 2015-04-09 举报
  • tj_zhangmin 丨Lv 2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处理。
    +1 2015-04-0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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