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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按份等额共有,一人不同意的情况如何处置房屋,想提出析产分割

    上海一处房屋继承后,子女4人各占四分之一按份共有,已经办理好房产证并注明。现由于家庭矛盾,其中三人想卖出房屋,第四人不同意。故,想提出析产分割,由三人出资购买第四任份额,如第四人不同意,申请法院拍卖。诉求:三人希望把房屋变现。由于物权法规定的三分之二同意可以处置,在房地产交易过户中无法实践操作,需所有人到场同意。所以,希望能用析产分割的方式来明晰收回产权后再进行交易。请问:法院实际判例中是否支持,在第四人不配合,躲避,耍赖的情况下如何确保诉讼请求的执行谢谢 北京市

    地产 房地产 房屋 房产继承 举报

    提问者:晴韵晨曦

    发布于2015-03-2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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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恋人宿舍 丨Lv 4
    没有这种诉讼法的,你们还是和律师当面咨询如何诉讼吧
    +1 2015-03-2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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