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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急!想咨询一下在购房的时候遇到以下几个问题。现在不能享受税款奖金1万多。。。

    正确的时间是14年12月31号,主动询问缴纳契税的期限,因为买受人联系地址联系方式变更而通知不上1,房企有没有通知业主及时缴纳契税的义务 2,而他1月11日时候才告诉我退税期限是15年3月30号? 3。而我的问题是他没有及时通知我的契税的相关通知,算不算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关通知的范围,退税必须要用的购房合同里的备案信息原件,他要不要承担责任,购房合同里有说与《商品房买卖合同》有关的通知,后果有买受人自负,他却告诉你一个错误的时间。4,销售没有通知你及时去拿购房合同 北京市

    购房 房屋备案 商品房 退税 举报

    提问者:寒流飘过海

    发布于2015-01-1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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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荔城晓美 丨Lv 6
    这个不太清楚
    +1 2015-01-17 举报
  • 葛勇智 经纪人
    据您上述了解,您购买的应该是一手房,那么您所出现的税费问题就与他们有着直接的关系,据您上述了解,是因为开发商没有及时通知您导致您的延误,所以说开发商有70%的责任,那剩下的30%就是您自己的原因,本身是您在买房子,不能清楚地了解税费信息,也是需要负责的。如果您要是买的二手房,那您就是全责了。
    +1 2015-01-1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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