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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房过程中,我只通过和中介的交涉交给了中介3万元 定金 ,中介只给我开了一张收据:“今收到

    买房过程中,我只通过和中介的交涉交给了中介3万元 定金 ,中介只给我开了一张收据:“今收到**交来某楼盘5号楼2531房屋定金3万元,单价6550元,在2014年10月10日前赶到某售楼部补起50%首付,于期开发商有权对此房做出处理,定金不退”财务印章,收款人签名。(以上内容都是原文原字,除个别人名地名)除此之外,并未与开发商签订其他书面合同,我现在想退房,请问可以吗?我不想要不确定的答案,请大神赐教! 北京市

    购房 定金 房屋 开发商 举报

    提问者:a464033581

    发布于2014-10-1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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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个回答
  • 郑芹 经纪人
    肯定要退的!他有可能不会退你全款,你要强势些,要求他退
    +1 2014-10-13 举报
  • pipoodid 丨Lv 0
    从理论上讲,你若违约,定金是不退的。除非此商品房不符合销售条件,你才可以索回定金。
    +11 2014-10-10 举报
  • czhnig 丨Lv 3
    肯定要退的!他有可能不会退你全款,你要强势些,要求他退
    +11 2014-10-10 举报
  • Bucciziclof 丨Lv 3
    明确告诉你你可以退房,定金没有了,就是法律不支持你收回定金。不过,关系搞的很好的话,人家也有可能会退给你 。不过我看希望不大,那帮兔崽子精的很。
    +1 2014-10-10 举报
  • gracie.l 丨Lv 0
    定金和订金虽然读音一样,但却有本质区别。 “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而“订金”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它不具备定金所具有的担保性质,可视为“预付款”,当合同不能履行时,除不可抗力外,应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承担违约责任。 特别提示:并不是所有的“定金”都不能退还。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因此,如果商品房不符合销售条件,而购房者已经交纳了“定金”,那么无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
    +10 2014-10-1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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