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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感谢你的回复.合作建房土地方是划拨用地转换土地用途,合作建房经过国土局批准。购房合同也经法院确有效

    现在问题是:合同相对方(出资方)签订了售楼合同,收了全款又无赔偿能力;出地方作为用地建设单位拒不办理初始登记,又不承担赔偿责任。如何才能让出地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购房 房屋登记 房产纠纷 购房合同 举报

    提问者:卫星电视音响

    发布于2010-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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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ckf68113 丨Lv 2
    向法院起诉要求履行合同约定办理权属登记,并追究违约责任。
    +1 2010-09-2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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