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交易过户
  • 2013年1月14号签的购房合同交了40%的房款后来又办贷款2014年2月21去交完开发商最后的余

    2013年1月14号签的购房合同交了40%的房款后来又办贷款2014年2月21去交完开发商最后的余款去领钥匙物业让交2013年全年的物业费合理吗? 北京市

    物业费 购房 物业 贷款 举报

    提问者:杏坛清韵

    发布于2014-02-24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2个回答
  • 叶伟龙 经纪人
    (当时我投了十多万进去,店铺是一分为二的,之前是跟二手房东签的合同,现在是跟我一起做的另一边跟一手房东签到的合同,而且房租是一边在原有的基础上一次性加了四千的房租,因为现在生意很难做他自己做不下了就要求我连他那边一起做他只要十个平方,如果我只做我原来的一边就不给签合同)
    +1 2014-08-19 举报
  • 任凤蓉 经纪人
    很高兴为你服务
    +1 2014-03-04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