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交易过户
  • 婚前他父母付首付买房,写的他儿子名,他儿子按揭,婚后儿媳妇要求加她名,但是贷款由公婆还,这样合理吗

    ,他儿子按揭,婚后儿媳妇要求加她名,但是贷款由公婆出,这样合理吗?要是这样的话这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要是离婚能共同分割吗 北京市

    按揭贷款 购房 共同财产 贷款 举报

    提问者:qianruyan

    发布于2014-02-22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5个回答
  • 吴洁 置业顾问
    这是不合理的
    +1 2014-04-24 举报
  • 一种色彩岩112112 丨Lv 2
    贷款和首付都不是她出钱,个人觉得不合理哈
    +1 2014-02-26 举报
  • jessy923 丨Lv 1
    按揭买房没有还完按揭前是不能进行产权变更的!放心~他媳妇的要求是没有办法实现的!家庭和谐最重要啊!
    +1 2014-02-24 举报
  • 房天下网友 丨Lv 5
    你保存好付首付的凭据,首付算儿子的后面的你就是不加名,按揭的还款部分和真值部分是两人共有的。你就大度一点。贷款公婆还了就保存好记录。最好签个协议。免得离婚后她说是她自己还的。
    +1 2014-02-24 举报
  • 光华核心 丨Lv 4
    不合理,这女的假
    +1 2014-02-24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