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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业主之前把房子做了消费贷款,评估了1万2的价格房产局只认评估价过税请问如何能让该房子按最低评估价过税

    问题一,业主手上有一套40万的房子,大概52平米,房子位于利海亚洲国际,已经签了买卖合同,双方各付费用,业主不是唯一,须缴纳6.6%的综合税,原说是按最低评估给过税的,但是业主之前拿去给别人做消费贷款,评估了1万2的价格,按房产局说法,房产证上体现了房子的权利价值。所以房产局只认1万2的评估价过税。 请问如何能让该房子按最低评估价过税。 求高手神解答。(或者是未过户前的办法)问题二 如果我在未过户前让业主把钱还完,房产证上依然体现有曾经评估了这个价格,我让他挂失后,整上是否还会有这些东西,求高手解答。 北京市

    房屋管理局 购房合同 贷款 业主 举报

    提问者:浣花者

    发布于2014-02-2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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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13631806679gyzz 丨Lv 3
    还是走正道吧
    +1 2014-09-05 举报
  • 赵勇博2 丨Lv 5
    证在他手里!我感觉不保险!我想问下有什么可以
    +1 2014-07-05 举报
  • 王哲 置业顾问
    去房产交易中心
    +1 2014-03-0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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