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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租房时合同签一年,交了五个月房费,到期不住了已经提前一个月告诉房东,房东说不反押金

    合同里房屋租期一年,我交了五个月房费,到期不想住了已经提前一个月告诉房东,水电费是房东交的,剩下半个月和押金500我都不要了,水电费也就300就用押金顶账,可是房东不同意,要让我交水电费,然后押金也不反,钥匙还在我手里呢,合同1条是本房屋租期为一年,若单方违约需向对方支付违约金500元,第2条,在租赁期限内,如续租乙方需提前半个月缴纳下期租金,若乙方要求退租,则需提前一个月内告知。请问我现在必须交水电费吗?而且房东有权不反违约金吗?个人签订的合同有法律效应吗?急 北京市

    违约金 续租 租房 房屋

    提问者:xiaoweilai

    发布于2014-01-1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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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杨洋 置业顾问
    这个问题你不适合在这里提出哦。
    +10 2014-11-23
  • 杨雨强 丨Lv 3
    不知道您是要看新房还是看二手房
    +10 2014-10-01
  • 任凤蓉 经纪人
    很高兴为你服务
    +10 2014-03-16
  • 激情广角 丨Lv 0
    据你所反映的情况,合同里面对于乙方单方解除合同的条件约定不明确,就算你提前一个月内告知不续租,如果房东不同意你提前解约,你还是要给500元违约金的; 是否必须交水电费,要看合同约定; 你提出用押金抵水电费原则上是可以的,但要房东同意; 不管是企业法人,还是自然人,只要具备民事行为能力,是真实意思的表示,合同不违反法律强制性或禁止性规定,所签订的合同就有法律效力。
    +10 2014-01-1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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