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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已经设定抵押 房管局可否依据法院执行通知书将该房屋过户给第三人

    1994年,某公司将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并实际交付第三人占用、使用;2005年,某公司将该房屋办理至自己名下;2010年,某公司因欠款,法院判令该房屋强制过户给债权人,并强制执行;2011年,债权人将房屋抵押给银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2012年,该法院判令执行回转,债权人须将该房屋重新过户至某公司名下;2013年另一法院判令某公司将该房屋过户至第三人(1994年的购房人)名下。请问,房管局在接到法院将房屋过户给第三人的协助执行通知后,可否据此将房屋直接过户给第三人? 北京市

    房屋管理局 抵押贷款 购房 房屋 举报

    提问者:西瓜皮和囊

    发布于2014-01-0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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