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交易过户

相关搜索推荐

共3个回答
  • 陈素文 经纪人
    有房子现在赶紧卖,在等一年左右再买。
    +1 2014-12-16 举报
  • 张建纯 经纪人
    营业税、过户税、评估费、担保费、中介费
    +1 2014-11-26 举报
  • 昵 称 丨Lv 4
    夫妻共有的房屋卖给他人,夫先收取1.5万元房款,并写收条(今收到卖房款1.5万元,总价3万元,没有具体写房屋地址,面积等),过了一段时间,妻在夫不知的情况下与买方签订合同,(清楚写明房屋地址,面积等详细内容,没有违约条款,妻单方签字),这两份买房合同有效否第一份 只有男方一人写的签字,本来是借1.5万的,但有些其他原因就让男方写了份收条(今收到卖房款1.5万元整,总房价3万元,男方签字),那第二份合同只有一方签字 而且妻子签的是夫的名字,后面写的代签
    +1 2013-12-13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