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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与女朋友买房,分手后办不了过户而办公证有效吗?

    我于11年和女朋友买一套商品房,两人一出钱交首付,购房合同写两人名字,我是第一买房人(贷款也是我)。现在两人分手,经协商我把她的首付款支付给她后,她同意办理过户手续。但是,经了解,过户的前提是要把 银行的房贷全部还清,自己现在条件不可能还清。有什么办法把她的名字去掉?或证明这房子以后跟她没有关系?有中介公司建议我在还清我女朋友的钱后,去公证处办理公证,以证明以后她跟我的房子没有任何关系。不知道这个办法可行可靠吗?有没法律效力?还有现在房产证已办下来了,但土地使用证没有办(正通知办)。我是把女朋友的钱还清之前办,还是还清女朋友钱并公证之后办好呢?感谢! 北京市

    土地证 购房 商品房 贷款 举报

    提问者:oyangbing

    发布于2013-11-2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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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王哲 置业顾问
    办理公正是有时间限制的。另外是可以取消的。 如果贷款人是你一个人的话。那么你可以去申请过户,过户50%的产权给你。具体可以去当地房管局咨询。
    +1 2014-03-02 举报
  • 高鑫 置业顾问
    办理公正是有时间限制的。另外是可以取消的。 如果贷款人是你一个人的话。那么你可以去申请过户,过户50%的产权给你。具体可以去当地房管局咨询。
    +1 2013-11-2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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