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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产权证与房屋继承问题

    二老买了一套房子,产权证上是二老和孙子3人的名字,二老膝下有3个女儿,一个儿子.请问若干年以后,该房屋的继承人是孙子,还是4个子女平均拥有,若二老立下遗嘱并写明该房产归孙子所有(立明遗嘱去公证),那么法律是否有效.还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房屋 房产继承 产权证 房产 举报

    提问者:爱拐了弯

    发布于2007-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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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踮起小脚 丨Lv 3
    你好! 产权证是二老和孙子3人的名字,如果没有对各自的份额进行公证,二老只有40%的产权。继承人是4个子女,平均拥有产权的10%。若二老立下遗嘱并写明该房产归孙子所有(立明遗嘱去公证),那么法律是有效.
    +1 2007-07-10 举报
  • 宁波老女人 丨Lv 3
    先知看错了吧,产权证上是二老和他们的孙子三个人的名字,二老有66的份额(如没有做份额公证).如没有立遗嘱的话那就很麻烦了,要看二老去世的先后顺序.比如女方先去世没有立遗嘱,那女方的33%的产权就是四个子女和老伴分五份平方分.每人有这套房6.6%的份额,那男方(老头)就有了39.9的房屋产权.如老爷子再去世他的39.9的产权就又分四份给4个子女.每人10%.到最后就是每个子女16.6的份额,孙子33%的份额.若立明遗嘱并公证,那就所有产权都归孙子(老两口都要立).法律是认可的.遗嘱继承在法律上是高于法定继承的.
    +1 2007-07-1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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