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买新房
  • 现在房屋拆迁,补偿条件如不是很合理,也要无条件接受吗?

    阁楼楼高低于2.2M,就不予补偿吗?但是我看到很多城市是可以拿到一定的补偿的;另很多私房有道坦即空地,虽说土地补偿有按超过房屋标准容积率的的部分予以补偿的,可补偿金额很低,但是新房认购时的公摊面积是按新安置用房市场评估价格的50% 计算的(注意不是造价,远高于造价几倍),公摊面积还包括马路等。这样的房屋拆迁政策合理吗?我们是不是不能拒绝?

    造价 认购 新房 私房 举报

    提问者:金滴6

    发布于2007-07-10

相关搜索推荐

共2个回答
  • 风分不息 丨Lv 4
    新的《物权法》出台的目的就是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因此对于不合理的补偿完全可以不接受,谁也不敢强制执行了,因为最高法院有禁止房屋拆迁强制执行的政策已经出台了。
    +10 2007-07-10 举报
  • 徽雨思因 丨Lv 3
    从国标《房地产测量规范》来看,层高不到2.2M的部分是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该部分即使你当时购买该房屋的时候也不该计算价钱,更何况现在遇到拆迁补偿呢?所以说阁楼低于2.2M的部分不予单独进行补偿。城市房屋拆迁不涉及到土地方面的情况,仅对房屋进行补偿。而且公摊面积不包括马路等单纯土地部分。建议查看《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305号令)
    +10 2007-07-10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