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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在地产中介那里看中一套夫妻共有二手房,在即将签合同的时候我才从中介那里被告知原房产业主夫妻在整个

    过户、付款等手续中都不会出现,而是授权委托了一位所谓的业主夫妻的朋友全权代理,有夫妻双方签字没有摁手印但已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请问:1、有签字但没有摁手印的授权委托书具有法律效应吗?2、如果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是真实的,也成功的办理了过户手续,我作为新业主,会不会与原业主还存在潜在的法律纠纷?因为毕竟整个过程我始终见不到原夫妻业主。 北京市

    地产 房产纠纷 业主 二手房 举报

    提问者:秋风网络

    发布于2013-08-1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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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张春旺 经纪人
    前期原房东不会出现 。就是在过户的时候原房东才会出现 签字 才能成功办理过户 有我们中环帮你 你可以放心
    +1 2013-08-12 举报
  • 苏雄伟 经纪人
    这种情况极有可能是原房东已经把这套房子卖给了这位所谓的朋友,就是把自己的房子全权交付给此人出售,就是所谓的公证;公证有一个好处就是房子会延续原房产证的时间,可以省不少税费,所以你买的房子应该算三手了,这最后你办理的过户手续,只要房产证没有问题,不会存在纠纷;
    +1 2013-08-1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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