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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位的自管公房拆迁面积怎么认定?

    我是湖北襄阳人, 我所居住的住房是上世纪50年代初建造的一栋平房,夫妻双方均没有参加过房改,房内用砖墙分割成8户,单户面积各有不同。70年代末单位依据职工工龄和家庭实际情况把我们现在居住的房屋作为职工福利房分配给我们。此次拆迁依照本地政策如果要参加房改,现在按800元/平方米由原承租人购买参加房改。在拆迁评估工作中,就房屋面积认定问题,我们多次向拆迁指挥部工作人员反映此栋平房内单户面积各有不同,有大有小,请求拆迁指挥部委派评估公司到我们家做单户实地测量。但拆迁指挥部却在没有征求我们意见的情况下,参照原物业公司提供的数据(原单位没有对此房进行实地分户测量),以此栋房屋的总面积429平方米均分为八户,各为53.65平方米,来确定单户的面积。后经我实地测量自己的房屋面积,我的房屋为62.9平方米,短缺9.25平方米。 请问我这种情况的自管公房,拆迁指挥部这样认定我的建筑面积合理吗?针对自管公房拆迁面积确认有什么明确的政策法规可以参照吗?如果有请提供具体的出处。在此不胜感激!!!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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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hmtlemon

    发布于2013-08-0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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